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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出现新变化

1984年底,西藏贯彻落实了以“两个归户、长期不变”为主要内容的农牧区经济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为西藏包括责任制在内的多种生产经营方式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一年来,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根据群众的意愿和生产发展的内在要求、多种的经营形式,土地、牲畜和劳力都出现了新的组合,小规模的专业性生产促进了农牧之间和家庭内部的分工,正在创造着一种新的生产力。它们和人民公社体制下的联合劳动有质的不同,将成为西藏农牧业生产方式发展的方向。

土地、牲畜互换,适当集中。工布江达县加兴区先巴塘乡副乡长其美一家6口人,2个劳动力,原有耕地15亩,牦牛19头。这一家经营牧业有经验,用8亩地换畜8头(与本村的工布和降央各换4头),现已发展牦牛52头。工布一家4口人,2个劳动力,原有耕地9.9亩,牦牛16头,羊4只,马1匹,由于缺乏放牧经验,今年元月份后,病死牦牛2头,兽害损伤2头,自食2.5头,仅剩8.5头。因对经营农业有经验,用4头牛与其美换地后,现有耕地13亩多。交换理由是:放牧没经验,种地有经验;农牧兼营劳力紧张,顾不过来。他们互换的条件是:秋后工布、降央按平价供应给其美粮食各300斤,其美按平价供应给他们适量的畜产品。再如加查县加查区加查乡三村典登一家4口人,有2个劳动力,有放牧经验,便用5亩地与其母格桑群宗换得牲畜12头。互相调整后,典登的牲畜已发展到40多头,其母一家(4口人)有种地的经验,土地发展到15亩多,这样调整以来,发挥了各自的经营特长,促进了农牧业生产的发展。

土地转借,权属不变,合股经营,收成平分。如其美将自己剩下的5亩地,交给其姐姐果果帮种,种子各出一半,肥料由其美供给,经营管理均由果果负责,秋后的收成对半分。

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随着牲畜、土地新的转移,牧业生产出现了多种经营形式。

互助方式:以户与户之间换工,收入归己为特征。如先巴塘乡乡长边久一家7口人,2个劳动力,有牲畜34头(只),由其母帮助带放,畜产品归边久。边久按1头牛折1天工,5只羊折1天工的办法,帮助母亲家干地里的农活,不再另计报酬。

代放方式:以代放户按规定取得报酬,被代户按规定付给报酬为特征。如墨竹工卡县塔巴村泽基(原放牧员),帮助别人代放牲畜30多头,被代放户按照历史习惯付给泽基报酬,即每头牲畜一年付给9.9元,交酥油19斤。米林县群众把这种代放形式叫作“嘎西夏”。

雇工放牧方式:以季节性雇人放牧,付给适当报酬为特征。如加查县泽九乡三村向果四郎,季节性雇工2人,付酬办法是:向果四郎按一天工值4.2斤粮或2元钱付给被雇者。

专业放牧方式:以专门经营牧业为特征。如加查县陇南乡三村扎西,以专养牲畜为主,用地换和钱买的办法,从原有牲畜150头(只),发展到现在的215头(只)牲畜。

随着社会生产的不断发展,促进了家庭内部的分工越来越明显。如米林县米林区雪嘎乡仁青一家8口人,4个全劳力,3.5个劳力,本人为国家干部。现有牲畜75头(只)(不含60多只鸡),耕地60亩,果树10棵,履带式拖拉机1台,铁牛1部(为5户合买)。家庭内部的具体分工是:3人搞牧业,3人搞农业,1人搞副业。像这样的例子很多。

总之,由于党的方针政策正确,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牧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牧业生产向着广度和深度不断进军,并已开始出现了向着专业化方向发展的新趋势。

(载《西藏日报》1985年12月27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