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关于深化无锡市属国企改革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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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

刘志彪

《让国有企业真正走向市场——关于深化无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研究》,是近期无锡市经济学界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做出的最新研究成果。无锡市经济学会会长、无锡市深化市属国企改革研究课题组组长黄胜平和他的学术团队,积极响应国家进入新时代要实现高质量发展要求,努力奋斗、集体合作写成了这份具有较高质量的决策咨询报告。应他们的请求,我欣然为其作序。

国企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大剧中的重头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以下简称“混改”)。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及时地指出了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是混改,这不仅是现阶段稳定经济预期的重要信号,而且是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着力点。因此我想趁着这个写序的机会,稍微谈一谈我对混改的一些看法和建议,以求教于读者。

据我调研,实践中混改之所以进展不快,甚至有所反复,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事者和相关领导担心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担心被指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担心混改放大政治和社会风险。显然,如何选择混改的方法,直接关系到这项重要的、基础性的改革能否顺利地推进。

第一,实现国企功能上的分类管理。一般来看,介于“竞争”与“公益”之间的是实现某种战略功能的国有企业。对纯粹垄断的国企,应该继续保持单一的国有性质,完全服务于公共利益;对纯粹的竞争性国企,则可以演化为民营企业;而介于两者之间的半竞争性国企,要视“竞争”或“公益”的成分和比重的高低,分门别类地改制为民营持股比重高一些,或者国有持股比重高一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在公司治理上,要增加来自民营企业的真正的制衡和监督机制。如果都是国企参与的股东,是“吵不起架”来的,也不会真正有人为了企业利益而较真。

第二,从国资的增量改起。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说“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这其实是指对国有资产的存量改革。在这种存量改革中,如果原国企效益较差、社会包袱比较重,就不容易推动和操作;如果原国企盈利能力很强,很显然,它们的利益也不会愿意让别人进来分享。另外,“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这是国有资产的增量改革。对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7大领域的混改,我觉得可以首先从增量即新增项目开始,这样比较简单,容易迅速取得成效后再进入对存量的改革攻坚战。

第三,对国企那些垄断性行业中的竞争性业务,适合于搞混改,即整体处于垄断性国企母公司下的部分竞争性子公司和新增项目,可以实现所有者的多元化,如电力行业的配电、售电业务,石化行业的石油零售业务,军工领域的军民融合项目等。这些领域的混改任务很重。

第四,混改必须有一方具有主导的话语权。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混改的结果最好是形成一股偏大,而非独大,同时使其他股东尤其是国企投资主体可以搭便车的产权安排格局。民企的钱,是不会随便放心地交给国企的。实践证明,混改企业由民企相对控股比较好。由几个势均力敌的寡头或完全分散化的持股结构,可能是最没有效率的扯皮化的改革,应该避免。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国企持股比重高一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可以在管理人有抵押(比如自然人入股一定比重)的前提下,采取委托代理模式,让其搭民营企业经营效率的便车。

第五,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我觉得上海模式是最好的符合“三公”原则的选择。具体做法是:将优质国资装入(无偿划拨)上市公司的母公司,然后由该上市公司利用某种资本市场机制(如增发股份)进行反向收购。这样把整个集团公司纳入上市公司流通的范畴,由于资本市场的定价相对来说是阳光化的,这就公开、公平、公正地实现了混改。这个是上海国企改革的最大特色所在,也是擅长金融的沪人的大手笔。可以在防止改革进程中国资流失的同时,壮大本地经济、壮大资本市场。但是普遍推广这一模式需要资本市场的充分发展和发达支持。

第六,混改后,要按照通行的市场规律去做。要点一是国企要淡化行政色彩;二是民企要淡化管理的家族化色彩。由此共同推进市场化运营。前者要求政企分开,后者要求股权多元化。现在中央要求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这是对的,但是怎么协调好?我觉得如果混合企业中董事长是党员,由他直接兼任党委书记,这没有什么问题。最好不要分设,否则效率会有很大问题。如果董事长是非党员,可以参照过去民企中党委建设的一些成熟经验和做法。在激励约束方面,也要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市场化选聘;投资责任追究;财务信息公开。现在把国企高层按照政府官员管理,各种激励在迅速减少,一些高管私底下颇有怨言,因此缺少激励,这是混改企业提高效率的隐患。

第七,要降低混改的风险,以及运行中的冲突。冲突可能主要有二:一是文化冲突,由于国企和民企存在文化基因上的差异,说两者之间没有矛盾和冲突,那是不现实的。但是,混改后各自的文化基因进行融合、改造、优化,也不是没有可能。二是治理结构的冲突,不同的决策机制之间存在重大的差异。另外在实践中,一旦不同所有者之间发生财产纠纷,现有法律对产权的保护,往往会偏向国企,这是民企担心的风险之一。总之,民企尤其要特别注意介入混改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八,混改,也要考虑退出机制,可进可退,才可以消除民企进入的顾虑。不过,由于我主张主要应该通过资本市场来混改,因此退出问题就相对比较简单,不存在严重的退出困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是要让国有企业在中华复兴中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黄胜平会长和他的合作研究者的这份课题报告,秉着“问题导向”的精神,分析了无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的多个层面的问题,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咨询意见,有不少颇具价值的思路与对策建议,将成为国企系统进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参考和借鉴。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我对黄胜平和他的同事们所取得的成果表示祝贺,并期望他们在未来的岁月里再创佳绩。

(作者为南京大学教授,长江学者,国家高端智库建设培育单位“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江苏省经济学会会长,无锡市经济学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