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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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农耕的人文环境

东北地区的农业开发可以追溯到遥远的史前时期,历史上由多民族共同耕耘,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农耕文化。

早在新石器时代,西辽河流域就出现粟、黍、大豆的种植,甚或为粟作的起源地。随着红山文化的衰落,东北地区的农业文明越发落后于中原地区。尽管如此,辽东半岛发现的大嘴子遗址中稻作与旱作农作物的窖藏,反映了东北地区南部耕作水平与中原地区具有一定的同步性,而且证明了稻作自东北传入朝鲜半岛、日本的可能性。商朝末年,箕子率领一支商遗民迁徙东北,统治濊人,“教以礼义田蚕,又制八条之教”,耕作和纺织都有所发展。西周以降,考古发现的遗存表明农作物的种植在东北地区有着悠久的传统,如东北的西团山文化中“种植的都是旱作粟、黍和大豆”,团结文化中“种植的作物也是黍粟类”,镜泊湖的原始文化中“遗存的谷物为炭化的粟、黍、荏、豆等”[23]

春秋战国时期,东北的山戎以种植“戎菽”而闻名。燕国征讨东胡、朝鲜并设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郡,燕人的统治将耕作技术和生产生活方式一并传入东北的南部。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在东北设置郡县,统治区域扩大,与东夷、乌桓、鲜卑交往密切,兴起的夫余、高句丽、乌桓、鲜卑等民族在东北的经济生活各有特色。其中,夫余、濊人、沃沮都从事农业生产,高句丽则由渔猎转而从事农耕,乌桓、鲜卑从事粗放型的农业作为游牧经济的补充。自燕国秦汉以来,东北地区开始进入铁器时代,铁制农具的应用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魏晋南北朝以来,肃慎族系兴起,先后建立了渤海国、金王朝、清王朝,由统一东北一隅发展到统一中国北方,进而统一全国。这一时期,农业经过三次较为集中且长时段的开发,一度达到相当发达的程度。在统治者推行的劝农政策激励下,不仅东北南部的土地被开垦为良田,而且东北纵深地区的农业经济有了较大的提高。其间,辽朝、元朝初年,都将东北南部的农业人口强行迁出东北,造成农业经济再度衰落。尤其是清代,统治者推行封禁政策,东北地区人口大量被迁出,农业人口锐减,开垦的土地被荒废为牧场和围场,农业经济的衰落长达2个多世纪。近代以来,东北的农耕经济再度兴起,近代化的水平也相当高。

在东北地区的农业人口构成中,移民占了很大的比重。迁居东北的人口,主要包括五种类型。其一,遗民。商朝遗民由箕子率领东迁,建立箕子朝鲜,其统治的濊人从事农耕。其二,流民。秦末汉初,燕、赵、齐人逃亡至朝鲜,燕人卫满建立卫氏朝鲜。汉末、魏晋南北朝时期,有大量中原流民逃往东北避难。其三,中原劳动力。渤海、辽、金、明、清之际,东北民族政权都曾招揽、抢夺中原劳动力,并将其安置在东北南部从事农耕。其四,燕国、秦汉至元明,都曾鼓励戍边军民屯戍,汉代“募民实边”、元明驻军屯戍多安置军民留驻东北边地,从事农业生产。其五,近代以来东北移民的数量激增,多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人口,成为大规模开发东北土地资源的主力军。

尽管如此,东北地域在各个历史时期实际上都是地广人稀的,人口压力远低于中原地区,农业经济与游牧经济、渔猎经济互为补充。值得一提的是,中原地区的人口迁入与东北民族南下都交汇在东北南部适宜农耕的地带。这里也是中国作物一年一熟与一年两熟的分界地带。这也表明东北地域对人口的承受力是有限的,尤其是玉米、土豆传入中国之前,粟、黍为主的旱作农业与有限的水稻耕作,往往需要游牧、渔猎经济的补充。远离这一交汇地带的东北地域,平原地区人口稀少且开发较晚,而草地、山地的农业经济比重小,游牧或渔猎经济的比重大。因此,自古以来东北的农业人口多集中在东北的南部。随着农业技术的推广和东北人口的激增,这一地域不断向北推进,东北的开发程度随之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