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他者”:齐泽克的意识形态主体性维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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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塑主体性:齐泽克的面向

哈贝马斯认为黑格尔是对现代性进行哲学反思的肇始者。黑格尔首先把“现代”从时代观念转化为哲学概念,并指出主体性就是现代的原则。黑格尔这样叙述道:“说到底,现代世界的原则就是主体性的自由,也就是说,精神总体性中关键的方方面面都应得到充分的发挥。”〔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11,第20页。因此,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主体性的结构性存在就是基本原则。可是,主体的“自我意识”必须得到“自我确证”才能巩固自己的地位。在自我确证的过程中,人的自我分裂也就开始了。根据主体性的原则,黑格尔发现了现代性所蕴含的危机。自我分裂导致了“自然与精神、感性与知性、知性与理性、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判断力与想象力、自我与非我、有限与无限、知识与信仰等在哲学上的对峙”〔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11,第26页。。于是主体性原则就成为现代哲学的原则,成为寻求确证的保证和症结之所在。我们所研究的齐泽克的主体思想正是这一经典主体性批判理论的反题。

齐泽克重塑主体性是从海德格尔拒斥笛卡尔的“主体二元论”入手的。齐泽克指出,海德格尔对主体性的形而上学的“解构”恰恰将主体滑入康德式“想象力的深渊”。一方面,意识形态陷阱——纳粹主义俘获海德格尔;另一方面,海德格尔保持着同纳粹主义意识形态的内在距离。然而,海德格尔没有认识到“把对一种运动的直接的意识形态的合法性与它的‘内在伟大’分开的鸿沟是构成性的,是它的‘运转’的必不可少的条件,这种期待本身就是极度形而上学”〔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应奇、陈丽微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10页。。因此,海德格尔式的主体性重演并不是一种“自由选择”,而是“自由地承担”一个人被强加的命运的选择。基于此,齐泽克认为拉康的分裂主体正是解救当下对抗性主体的良方。他说:“拉康的‘强迫选择’观念不就是说明这种悖论的一种方式吗?”〔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敏感的主体——政治本体论的缺席中心》,应奇、陈丽微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第16页。主体通过强迫选择,从自由地选择不可避免者的行为中脱颖而出。也就是说,只有以我作出恰当的选择为条件,我才具有一种“自由”的选择。

齐泽克的“主体”重构逻辑是一种“分裂”逻辑。这种“分裂”逻辑不是弗洛伊德意义层面的“主体与自我分裂”,而是拉康精神分析学的“自我与世界的双重分裂”。围绕这种“主体”,齐泽克将意识形态与精神分析学嫁接缝合,使主体在意识形态的面庞里呈现出来。这也是齐泽克追求意识形态面向的主体性的真实意图所在。正如齐泽克的研究专家瑞克斯·巴特勒所说的那样,“正是围绕这种‘主体’——作为裂口的主体和作为引入某种裂口的主体——我们才发现齐泽克的原创性。”〔美〕瑞克斯·巴特勒:《齐泽克宝典》,胡大平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第23~24页。齐泽克融合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思想、阿尔都塞的质询思想和拉康的分裂主体观念以期阐明社会征兆——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正是齐泽克将分裂主体与看似风马牛不相干的马克思的商品拜物教嫁接缝合,重塑了当代主体性,使主体在意识形态中呈现为“自发——自在——自在自为”状态。

齐泽克认为意识形态基本上符合“黑格尔式的自在——自为——自在自为的组合”〔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等:《图绘意识形态》,方杰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第9页。,即意识形态是从“自在”到“自为”,最终达至“自在自为”。因此,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总是在意识形态和非意识形态的反复颠倒,无法逃避自在的、自为的和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的缠绕。齐泽克认为,在当今资本逻辑架构的社会里,商品拜物教正是我们的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商品拜物教是齐泽克意识形态理论的原初点,但又不仅仅停留于此。那么,齐泽克如何将商品拜物教转化为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的呢?

齐泽克认为,马克思对商品形式的分析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学问题,而应该散发更多迷人的力量。因为在齐泽克看来,马克思对商品的分析与弗洛伊德对梦的解析有着同宗同源的关系。一般来说,人们对弗洛伊德的梦沿着“显在内容——隐蔽内核——潜在梦思”的逻辑解读。齐泽克认为,这是对弗洛伊德梦的解释的误解。因为我们面临两个问题,即为什么潜在梦思呈现这样一种形式?为什么它转成了梦的形式?对马克思的商品形式的分析,在齐泽克看来,似乎也存在类似的误读。齐泽克说:“真正的问题不是向商品的‘隐蔽内核’进行层层渗透——研究生产它时消耗了多少劳动数量,并进而判定它的价值;真正的问题是,为什么劳动采取了商品价值的形式,为什么在其产品中它只能以商品形式强化其社会品格?”〔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16页。由此可知,齐泽克要求我们不能只看到商品将人与人的关系转为物与物的关系,而应该更为深刻地发现物与物的关系再次被抽象化为物自身的社会属性。正是这种物自身的社会属性将人罗织在一张巨大的“社会关系网络”的幻象中,人们陷入商品形式无意识的图景。人们在商品交换的世界里,不会在意商品本身,也不会在意商品交换过程中的社会关系,他们只会在意商品的实效性。“在交换行为中,人们买卖商品,好像商品并不从属于物理性和物质性的交换;好像它被排除在了诞生与腐坏的循环之外;尽管在其‘意识’的层面上,他们‘很清楚’情形并非如此。”〔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24页。可见,主体在商品拜物教诸如此类的自在自为的意识形态幻象中享受着他的征兆。“我很清楚,但是我依然我行我素”〔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45页。

齐泽克假借马克思对商品拜物教的分析,指出主体在犬儒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下,马克思发现的资本主义征兆——资本将人与人的关系异化为物与物的关系——实质上是人的行为、信仰被物所替代,不是主体去信仰,而是物代替人去信仰。这种结构性的代替使主体的信仰、情感和思想等内在性东西都变成了外在性的物。主体被限定在物的结构之中,然而主体却浑然不知。由此,主体罗织在物的结构性幻象中,而且主体还沉迷于这种幻象中。“在这样一个替换中,存在符号秩序的基本、内构性的特征:一个能指实际上是一种客体—事物(object-thing),它将我替换,替我行动。”〔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幻想的瘟疫》,胡雨潭、叶肖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第135页。正如现代情景剧(《家有儿女》《武林外传》等)中的各种独白和配音、西藏佛教的转经筒等,其能指(笑声、罐装念经)将我(主体)替换,替我(主体)表达各种情绪,以及思想、行为等。它并非仅仅是一种工具或手段,因为在为主体完成他的行动意义层面来说,它从内部去中心化了主体。齐泽克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资本逻辑架构下,人们实际上已经洞察到资本支配自己的这种物的关系替代人的关系问题,“他们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清二楚,但他们依然坦然为之。”〔斯洛文尼亚〕斯拉沃热·齐泽克:《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季广茂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第40页。可见,这样一种犬儒主义意识形态为我们留下了意识形态幻象尚未触及的社会基本层面,正是在这种社会基本层面上,意识形态建构着社会现实自身。主体在犬儒主义意识形态之下反复中颠倒,于是,人们只能在意识形态的幻象中建构不断分裂的主体,填补主体的“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