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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一、清末民初(1895—1927),以“说部丛书”为名或以其他名称为名的“小说丛书”有数十种,本著尽量更多地囊括这些“说部丛书”,并逐一展开叙录。
二、清末民初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小说丛书”除《说部丛书》外,还有《林译小说丛书》《欧美名家小说》系列、《小本小说》系列等,因有《商务印书馆〈说部丛书〉叙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9年)出版,这些丛书不再重复叙录。
三、本叙录正文分十九个部分,大体按照各“说部丛书”出版时间由先而后排列,每种“说部丛书”内部所叙录的作品,有编号者,依原有编号排序,无编号者,或依广告原序排序,或依书名首字音序升序排列。
四、本叙录以笔者所见的作品版本为基础,同时参考学界相关研究成果加以补充,使叙录的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五、每部作品叙录的内容包括作品名称、原著者与译者、所属丛书及其编号、出版时间、章节要目、序跋摘录以及其他相关文献的摘录如作品广告。对作品原著者与原著的考证,是本叙录的一个重点,这种考证尽量广泛吸收学界现有的研究成果。
六、有编号的,依原编号排列;无编号的,或依广告原序,或按书名首字拼音升序排列。
七、叙录中,原稿汉字脱落或漫漶,难以辨识者,以符号“□”代替。
八、为了突出文献价值,书中许多地方没有追求统一,如“廿一日”不改为“二十一日”,有的定价用“大洋”,而有的用“洋”,不统一改为“大洋”,仍保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