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季风气候与台风灾害
明代广东地区位于亚欧大陆的东南边缘,地跨热带、亚热带,东部、南部为浩瀚的南海,濒临广阔的太平洋。居著名的东亚季风区,季风气候显著,具有十分丰富的光、热、水资源。本地区处于东、西风交替影响的地区,温带、热带各种天气系统频繁活动。
一 濒海地域的季风气候与热带气旋
广东地区主要气候特征是,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终年温暖,雨量充沛。南部地处热带,长夏无冬。两广有两个多雨期,4—6月为前汛期,由东南季风和西南季风挺进广东带来的降水;7—9月为后汛期,在台风等低纬度热带天气系统的影响下,形成第二个多雨季节。本区既是我国气候资源优越的地区,也是气象灾害频繁而严重的地区之一,尤其以台风和旱涝最为突出。这是大气环流和季风强弱影响的结果。
今日广东地处低纬度,又面向海洋,既有冬季冷空气南下造成的灾害,又有夏季台风等来自海洋上的灾害,相较而言,台风等海洋灾害对广东影响更为严重。台风即是发生在热带洋面上的激烈旋涡,又称之为热带气旋。侵袭广东的热带气旋来自西北太平洋和南海海域,影响和登陆我国的热带气旋以广东最多,时间最长,为害最大。台风灾害主要是由大风、暴雨和海潮造成,登陆广东的台风一般都会带来大风和暴雨,有时还会形成风暴潮,尤其在天文高潮时,每当台风登陆常出现狂风、暴雨和大海潮,其特点是发生频率高、突发性强、影响范围广和成灾强度大。现代人据1949—1988年的资料统计,这期间共发生热带气旋近400个,其中52%来自西北太平洋,48%生成于南海,而南海生成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发生5个,其中台风占28%,以8、9月居多[13]。这只是现代的情况,那么我们将要讨论的明代是否也同现代一样呢。
二 明代广东洋面上的台风及其灾害
台风在中国古代被称为飓风,关于飓风的记载,最早见于南朝沈怀远《南越志》:“飓者,具四方之风也。一曰惧风,言怖惧也。常以六七月兴,未至时,三日鸡犬为之不鸣,大者或至七日,小者一二日,外国以为黑风。”[14]宋人史浩《尚书讲义》称:“东南滨海也,于卦为巽风之所聚,多飓风焉,是无作,作则大木斯拔。”[15]可见古人对台风便有着深刻的认识。关于明代以广东为核心环南海地区洋面上台风的发生状况,笔者藉以黄燕华所编的《明清广东台风灾害年表》[16]分析认为明代广东台风有如下特点:
首先,发生频率高,明代从洪武元年(1368)至崇祯末年(1644)共276年,据统计这期间广东发生台风160次,平均每年发生0.58次。需要说明的是,鉴于台风灾害的特殊性,即台风灾害影响范围较广,台风不可能只发生在一地,而且出现一岁数作的情况。其次,发生季节较为集中,据黄燕华统计,明清时期有明确月份记载的发生次数共609次,其中六月140次,七月116次,八月175次,占总数的54%,也就是明清两代广东台风主要集中在这三个月。此外,台风的影响范围较广,基本广东沿海地区皆受台风影响。
台风灾害的影响十分重大,就史料所及,明代台风对广东影响有如下几点,首先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明代的台风灾害一次就能伤毙男女数百、数千,甚至数万。如嘉靖三十一年(1552),遂溪“飓风大作,咸潮泛涨,南北二洋居民漂没千余家,淹死数千人”[17]。万历四十六年(1618)八月,潮州府“火雷、海飓交作,淹死男妇一万二千五百三十名口”[18]。这充分说明台风灾害对广东人民生命造成的危害相当触目惊心。另外,台风对财产的破坏也相当严重,史志中有大量关于“伤毙人畜”“毁房屋、城墙、署庙”“坏舟楫、决提岸”等的记载。其次是对粮食作物的损坏,永乐九年(1411)九月,雷州府诸县“飓风暴雨,淹遂溪、海康,坏田禾八百余顷”[19]。宣德九年(1434),雷州府“飓风大作,秋田被涌潮淹没,禾稼无收”[20]。弘治五年(1492),“南海大风飓,水失潮,基围振溃,禾稼荡失”[21]。通过以上史料可见,台风灾害对粮食作物生产的破坏主要有“飓风害稼”“大雨损稼”“大水淹稼”“咸潮伤稼”,即吹、湿、浸、卤4种。同时对农作物危害的面积也非常大,动辄“万顷”。尤需关注的是,台风还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台风侵袭,往往会伴随着大量的难民、饥民出现,由此也潜伏着社会不安定因素。灾民为饥饿所迫,就极有可能越轨犯禁,或为盗匪,或揭竿而起。台风过后,灾民家园尽毁,食不果腹,为此铤而走险便成自然。如万历四十五(1617)年八月吴川、石城“飓风大作,禾稼尽毁……居民抢劫财物,既而追赃论罪,上下五十余里逃逸殆尽”[22]。这就使得本已动荡不安的社会雪上加霜。当然除了灾民因生存而被迫铤而走险外,还有一些沿海盗贼乘机作乱。当然,台风灾害对沿海地区的生态环境也产生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毁坏林木,台风登陆时往往对林木造成极大损坏。如万历四十四年(1616)七月,琼州“飓风,会同、乐会尤甚,拔树殆尽”[23]。崇祯九年(1636)六月,廉州府“飓风大作,风声所过,势如雷吼,大树拔者不计其数”[24]。第二,引发洪水。台风登陆往往带来暴雨,引起洪涝等次生灾害。如万历四十六年(1618)八月普宁“飓风大雨,水腾涌之上高寻丈,涨溢城门,水色赤,五日乃退”。[25]第三,引起海水倒灌。台风登陆时极有可能引起海水倒灌,形成内涝。如正德十年(1515)七月,潮州府“飓风大作,海潮滔天,凡沿海之田厄于咸水,越年不种”[26]。台风暴潮引起的海水倒灌,极有可能形成内涝,导致土地盐碱化、盐渍化等问题。
综上,频繁的台风灾害不仅给广大人民带来不同程度的危害,也造成社会秩序的动荡不安。此外,在明代台风还影响着倭寇、海盗入侵的时空特点,亦牵动着沿海海防军事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