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节 负笈西游:学术涵养与青春诗情
一 学术涵养[35]
陈衡哲抵达美国后,先是到纽约州东南部波基普西市(Poughkeepsie)一所名叫Putnam Hall的学校学习。Putnam Hall是一所预科学校,学生经过这里的学习后,可以优先进入美国的名牌大学继续深造。陈衡哲在这里强化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知识训练。她刻苦学习,进步很快,为之后正式进入大学奠定了坚实基础。1915年秋季,陈衡哲顺利进入被誉为美国女子大学“七姐妹”之一的瓦沙大学(Vassar College)学习。[36]瓦沙大学(图1-10,图1-11)占地1000余英亩,风景秀丽,“秋天的时候,红枫遮山,平果铺地,风景真是十分清丽!”[37]瓦沙师资雄厚,知名教授云集,学校第一等的男女教授,有许多都是全国知名甚至享誉国际。而且由于招生名额有限,入学就读的学生必须提前几年报名,因此能够进入瓦沙的学生在当时都是佼佼者。陈衡哲给自己取了一个英文名字Sophia Hung-Chen(莎菲)。由于已经有了一年的预科学习经历,陈衡哲很快适应了瓦沙大学的生活。

图1-10 瓦沙大学

图1-11 瓦沙大学校徽
瓦沙所设课程相当完备,可以供选择的课有很多。全校分30余部:大部,每部有二三十种科目;小部,也有十余科课程供学生选择。美国大学的通例是一年级修的科目几乎都是必修,到二年级开始有选修,再到三四年级所有科目就完全选修了。在瓦沙,学生修完一年的必修课后,往往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课。这种灵活自由的选课模式的确有益于学生尽其所能,展其所长。任鸿隽于1916年9月撰写了一篇名为《西方大学杂观》,讲到选科制及其益处:
选科制者,校中备设各种学科,而无一定课程,学者得自由选择其所好之科目而学之之谓也。吾人在东方曾入高等以上之学校者,初入西方之大学,其觉为最自由亦最困难者,莫如选择科目一事。东方高等以上之学校,科目有定,课程有定,吾人既入校,则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不问何科当取,何科当舍也。入西方大学者不然(其入专门分校者不在此例)。入校后,但有一泛漠之目的。若曰吾将习文学乎?政治乎?科学乎?至于专攻之门与寻致之途,一切出于学者之自择。使吾言仅此,人且疑选科制者,乃一不程序之杂货店,胪列各品以待顾客。货物虽多,如顾者之目迷五色何?故欲行选科制,必其以下三者:
(一)学生虽无一定科目而有一定量之工课。如美大学定制,学生非得一百数十时间工课(unit)者不得卒业。
(二)此一定量工课中,必有一部分属于一门。如所定工课为一百二十时间,必有六十时间工课属于一门。
(三)各科皆有教者为学生顾问(adviser)。学生于择科时,得谘询之以定选择方针。[38]
任指出这一选科制有颇多益处。如学者得自由发展其才能以达最高之域;学者得均受各科教育以成全才;便学者时间之利用;增学者对己之责任心;观摩之广;教育之竞争;管理上之便易等。
相比之下,当时中国的学校开的课程很少,无从选择。而瓦沙的课程则显得丰盛无比。直到回国两年多后,陈衡哲在讲演中也不由发出感慨:“试想有如许多的科目,有那样学问精专的教授,在我们久患学问饥饿的中国人当之,是怎样愉快的一件事啊!”[39]
令陈衡哲敬佩的还有瓦沙教授们学问的专精,他们那种对学问的精深研究和专注,在不知不觉地言传身教中感染了学生。陈衡哲以切身的体会说:“我不曾进瓦沙以前,最怕的是历史一科。但校中的新生,照例是要读一年历史的,我想避也避不去,只好预备去吃一年的苦了。不料我自从读历史之后,对于那一科的兴趣,居然渐渐地增加起来;不到半年,那历史竟然成为我的第一专修科!这不是学问兴趣传染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吗?”[40]
陈衡哲除了专业的学习,还广泛涉猎其他学科领域,如政治、教育、人文、社会思潮等,而且有针对性和选择性,并非泛泛而读。自选定了西洋历史为专业方向后,陈衡哲系统地学习世界历史的发展演变,从古希腊、罗马兴衰史,到宗教改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学艺术,再到近代史,欧洲文化的世界化等,无不在她的关注与研读之中。在学习史学方面,陈衡哲特别注重阅读名著。她的学生程靖宇回忆说,陈衡哲读书时即特别强调“西洋史古典名著一定要读,特别指定:吉朋的《罗马帝国衰亡史》;和时贤所写之西方‘科学史’”。不但要读名著,而且还“必须摘记大纲(Out line),方才实受其惠”。[41]而对于欧美国家风起云涌的各种社会运动与思潮,陈衡哲也极为关注。如欧战局势、轰轰烈烈的欧美女权运动等,是陈衡哲之后关注战争与和平、妇女问题等的导引线。1910年3月8日,西方妇女为争取“三权”(选举权、遗产继承权、财产使用权)勇敢地喊出了“上帝创造了男女,男女应该平等”的口号;在此之后不久,英美妇女相继获得选举权。陈衡哲曾经亲历了美国妇女争取参政权的事件,感受了妇女解放运动的热潮。后来,她在《妇女参政问题的实际方面》一文中曾提到美国的这场参政运动,并盛赞“这个胜利不但是美国妇女的,也可以说是代表了那时全世界妇女胜利的潮流”。
在瓦沙,陈衡哲构筑了完善的知识结构,还形成了科学系统的历史观念。陈衡哲早年虽然也阅读新报,了解新学。但在留学前,陈衡哲对西学的了解还不是很多,尤其是若从做学问的角度上看,她的西学知识毕竟有限,她需要系统的学习,以及消化融合的过程,并涵濡形成她个人所特有的独立见解。因而,在美留学期间,陈衡哲受到了良好的学术训练。瓦沙的教授们善于启发学生提问题,循循善诱,创造机会和条件,让学生参与到学术活动中。指导陈衡哲的是两位很有能力的教授:历史系主任露西·沙蒙(Lucy M.Salmon)和欧洲史教授埃勒维兹·埃勒雷(Eloise Ellery)。[42]两位教授给予陈衡哲精心的指导,使她受益匪浅。她曾选修露西·沙蒙的“新闻纸的历史价值”课程,年终考试时老师把学生带到图书馆,发给每人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从下面的报纸中,编出那一个时代和地方的小史。”那些报纸的名字许多都是极其陌生的。陈衡哲居然在10分钟之内,在那又冷又暗的图书馆地下室中找到了她所需要的一张60年前美国某地的小报,并且依据报纸上的内容,顺利编出了那个地方的简史。而有的同学根本找不到试贴上所写的报纸,最后交了白卷。这位老师平时在课堂中注意运用报纸的内容授课,学生如平时用功,也不至于临考吃苦,因而,尽管这位教授的考试方法有点“另类”,但谁也不能抱怨。这种灵活的教学与考试形式非常新颖,这使陈衡哲很受触动。她体味到教学过程中引导、启发的作用以及师生交流互动的重要性。当她从瓦沙毕业到芝加哥大学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时,就对芝加哥大学的教学方法感到十分苦恼,她说:“我在瓦沙受了四年这样的训练,后来又跑到某大学的卒业院去,以为在那里一定可以得到很好的研究机会了。谁知不然。我在那里一年,天天但有静听四五位教师的演讲,他们滔滔不绝,连举手质疑的机会也没有;我差不多疑心自己是一个低能的,脑子里除了收音之外,不配有什么别的运动了。我不敢说,这就可以代表那个大学的教授方法,但我在那里的经验确是如此。我只觉得自己是退回到了新生的时代,不曾觉得是在卒业院中研究什么高深的学问……”[43]
瓦沙有很多学生团体,比如体育会、宗教会、演戏团、社会服务团、音乐会、辩论会等,学生依据各自的兴趣与特长加入不同的社团,在社团活动中使自己得到锻炼。任鸿隽曾高度赞赏学生团体的功能,他说,学生组织“此问题等于学生的课外活动,可云与学业无关,但在美国却有其特别意思。因美国为民治的发源地,其组织能力又早已称雄于世界,我国学生留美,若于此方面得不到一些观摩,即失去教育的一半。从前所有的学生团体,其起源如何,可不必问,但足以练习学生组织的能力与养成民治的习惯,则为不可否认的事实。据我们所知,当时美国东中西部各有学生分会,又由三分会而合组学生总会。总会出英文月刊、中文季刊杂志各一种,已有十余年的历史”。[44]而在瓦沙,最大也最有影响的学生组织是学生自治会。让陈衡哲感触颇深的是瓦沙的学生们“不但能‘治’自己,并且能把‘自’字作范围,不去妄‘治’非己的事情”。一般说来,学生自治会的权力大了,跟学校当局的冲突就会多起来,闹学潮也就在所难免了。然而陈衡哲在瓦沙四年,却不曾见过学生闹学潮。陈衡哲觉得这是由于“一方面是因为学生的程度高,知道尊重校权,和异己者的意见,一方面也是因为学校办得好,能使学生的脑力、体力和感情,都在正式的轨道中运动”。陈衡哲还对瓦沙学生的自治与组织协调能力赞赏有加。那时瓦沙跟东部女子大学中都有一种“火操”,也就是消防疏散演习。每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许多人都已经睡熟了,突然间火警铃声大作,全校的教师和学生就要迅速疏散到院子里去,在那里有学生自治会的人点名确认是不是每人都安全撤离出来。这样的“火操”,每月必须演习一次,虽然大家都很头痛,也都害怕这件事,但却没有一个人反对,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的确是一个有用的训练。后来,有一次学校里正是晚餐的时候,餐厅楼上起火了,但是因为平时训练有素,大家都有条不紊地安全撤离,没有一个人伤亡,第二天一早,学校照常上课,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这让陈衡哲感叹:“我当时看了这个情形,才明白大学教育的真意义。但这岂是专读死书的学校所能领会的!”火灾事件过后,陈衡哲为此特地撰写了一篇题为《记藩萨火灾》的文章,发表在《留美学生季报》1918年夏第2号上。
美国女子教育中对女子体育训练也十分重视。学生每学期都必须有一定的运动或体操课,否则学业就会被判为不及格,到时无法毕业,必须补足这些运动或体操课才能毕业。从1920年起,瓦沙和其他各女子大学又联合订了一个新规定,凡是不能游泳的学生,一律不能毕业!每年春夏之交,学校都会举办运动会,所有参与的人都热情高涨,而比赛出来的成绩也都非常壮观。陈衡哲身体比较健康,因此对于一般运动或体操等,尽管比不上美国女生成绩好,但也能应付。除了参与瓦沙举办的一些团体活动,她还积极参与中国留学生组织的活动。如东美中国学生会于1916年8月举行第十二次年会,规模浩大,盛况空前。东美学生会是留美中国学生中影响最大的学生组织。其宗旨是一为固结友谊;二为兴办学生公益事;三为兴办中国公益事。该组织分行政部(以总理、副总理、中英文书记及会计5人组成)、立法部(以各大学学生会代表组成)、发报部(中文发年报,西文发月报,分别有主笔、干事各数人);每年于夏假召开年会,有运动会、辩论会、中英文演讲会、名人演讲、议事与选举等(参见朱庭祺:《美国留学界》)。1916年年会举行的活动精彩纷呈,让陈衡哲大开眼界。期间还进行了新一轮学生会成员的选聘,陈衡哲被聘任为中文书记(图1-12)。

图1-12 东美中国学生年会陈衡哲作演讲《平和与争战》,获得第二名
1919年,陈衡哲以优异的成绩从瓦沙毕业。她被选为Phi Beta Kappa会员(图1-13,图1-14),并且获得了Phi Beta Kappa的500美元奖学金。Phi Beta Kappa是美国大学优等生联谊会,这是美国历史最悠久的以希腊字母为名称的兄弟社团,创建于1776年12月5日,会员资格以总体学术成就为基础,从创立开始,该社团产生了17位美国总统,37位美国法院大法官,一名全国足球联盟最具价值球员和13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可见能够入选该联谊会对于美国大学生来说意味着莫大的荣耀。当陈衡哲得知自己入选Phi Beta Kappa之后,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她立刻写信给当时已经回国的任鸿隽、胡适诸好友,向他们报告这个好消息。1919年5月28日,任鸿隽在写给胡适的信中提道:“前日得衡哲女士来信,说得了Phi Beta Kappa,并且得了五百元美金的fellowship,不知你已经得了他的信没有?大约你听见是很欢喜的。”[45]陈衡哲优异的成绩也为她赢得了一份额外的荣誉。即1933年陈衡哲重返母校时,受到热情的欢迎,并得到瓦沙校长的郑重承诺:“只要是她的直系后人,女子均可以免试、免费进入该校。”[46]事实也的确如此,陈衡哲的女儿任以都、任以书都在瓦沙读的大学,这对当时处于战乱频仍的中国学生来说是殊为难得的机会。

图1-13 陈衡哲

图1-14 Phi Beta Kappa奖章
二 青春诗情
写到陈衡哲的留美生活时,同样需要关注的是她在留美期间的文学创作,以及她与胡适、任鸿隽“我们三个朋友”(图1-15)之间的文缘与交往。陈衡哲从小熟读诗书,对唐诗宋词有浓厚的兴趣。九岁时,她就有写作的愿望,对于孩童时期的陈衡哲而言,那突然涌现的写诗的渴望与灵感,无疑是一种新奇的体验,“那是个春季的早晨,我躺在床上想着我们自己家院子里正在开放的美丽鲜花,突然产生了要表达我汹涌感情的强烈冲动:我要写诗。我写的诗虽然不佳,但我那时很满足,也以此发泄了自己的感情”。[47]而今,当她终于实现久违的梦想,来到异国上大学,这对她是人生的一次巨大的飞跃。这里环境秀美,气候宜人,充实而快乐的校园生活,让她再次萌发写作的热情。

图1-15 左起:任鸿隽、陈衡哲、胡适
陈衡哲在美留学期间,有一份在留学生中流传广,影响大的刊物:《留美学生季报》。它创刊于1912年,原称《美国留学报告》,后改名为《留美学生年报》,1914年改为《留美学生季报》(以下简称《季报》),它是当时留美学生编辑的刊物,在上面发表文章的都是留美学生中的活跃人物。陈衡哲在《季报》共发表了15篇文章。其中,1915年发表2篇;1916年3篇;1917年5篇;1918年3篇;1919年1篇;1920年1篇。第一篇《致某女士书》发表于1915年春季第1号,文章以信件形式,劝解姊勿因弟患脑疾早夭而过分悲伤,言辞恳切,情调凄怆,此外,信中还交代来留学三个多月的生活情形,以及对欧战局势的关切。文章视野开阔,叙述精当。而令陈衡哲文名大振的是《来因女士小传》(图1-16)。1915年夏天,陈衡哲将新作《来因女士小传》投寄到《季报》,文章首先叙述写作缘起,因朋友丁美英刚毕业于孟何立大学,曾为学校创办人来因女士作过英文小传,现在嘱咐陈衡哲以中文形式对来因女士的感人事迹加以转述。由于原文甚为详细,其中“多赘费语”,如果一一详述就会显得“干枯无味。”因而,陈衡哲“但取其事迹之于大体有关者。不能译其文。亦不依其序也。是以不书著者之姓氏。但述之于此,俾人知其所从出而已”。接着,陈衡哲以清晰的线索,叙述了来因女士的贫苦家境,超出常人的刻苦勤勉,学成之后为创立女子学校殚精竭虑,四处奔走募捐。后终于功成却积劳成疾,五十而殁。文章叙述流畅,妙语如珠。如写自己对来因女士一生功业的感慨:
孟子之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其来因女士之谓乎。夫女士一身所遭之艰难困阻。不可谓不众矣。而卒能成此大业者。正此艰难困阻之功也。抑此大业。女士亦但目击其萌芽。方女士殁时。孟何立尚仅为一高等学校耳。女士又岂料其有今日之盛哉。呜呼。冲霄之鹏。举于一卵之细。盘囷之木。始于一子之微。何则,有此鸟此树之质也。质之既具。虽郁必伸。否则不耐十年树树之久焉。则斫他人之树树以植己园。速固速矣。其如枯槁死亡之立至何。夫树之愈贵者。成之愈迟。种而不计获者。人方笑其愚。而不知笑者之自愚也。然则女士又岂不料其有今日之盛哉。吾以之乃深有感矣。[48]

图1-16 《来因女士小传》
时任《季报》主编任鸿隽,读了这篇来稿之后非常欣赏。后来在《五十自述》中,任鸿隽回忆当时如何被陈衡哲的才情折服:“余读陈女士之文而识其名,盖自前一年余主编《留美学生季报》得陈女士投稿始。当时女士所为文曰《来因女士传》……文辞斐然,在国内已不数觏,求之国外女同学中尤为难得。余心仪既久,一九一六年夏与陈女士遇于伊萨卡,遂一见如故,爱慕之情与日俱深,四年后乃订终身之约焉。”[49]
任鸿隽(1886—1961),字叔永,1886年12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垫江县。幼年上过私塾,受过良好的传统教育。18岁时考中四川巴县第三名秀才。后就读于重庆府中学,后考入上海中国公学。1908年赴日本留学,留日期间加入了同盟会。1911年武昌起义后回国,任孙中山临时总统府秘书处秘书,草拟过《告前方将士文》《咨参议院文》《祭明陵文》等。1912年南北议和告成,他愤而弃官赴美留学,成为首批“稽勋学生”。[50]1912年,任鸿隽先在康奈尔大学攻读化学专业,获学士学位。后又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化学硕士,1918年初毕业归国,获硕士学位。
《来因女士小传》发表后,任鸿隽时常向陈衡哲写信约稿,而陈衡哲则不时将自己的作品寄给任鸿隽评介。两人自此书信往来,交谊日深。那时的留美学界发起科学救国运动,1915年1月,我国最早的综合性科学杂志《科学》在上海创刊;同年10月,“中国科学社”在美国成立,这是我国最早的综合性科学团体。任鸿隽是中国科学社的发起者之一,便也热情邀请陈衡哲加入科学社(图1-17)。陈衡哲是文科生,对于加入科学社有所顾虑,但任鸿隽毫不在意,他说:“没关系,我们需要的,是道义上的支持。”[51]因而陈衡哲也加入了这一团体,在科学社前期的三四十个会员中,只有她一个女性。她还给《科学》杂志写过一篇《说行星轨道》的文章,介绍行星运行轨迹及复杂关系。文后总结道:“以是种种之复杂关系,故行星之轨道遂呈其差参无定之状,然吾人苟能离地球而置身太空以观,察诸行星之进行,则其轨道固有序不紊者也。”[52]以任鸿隽为引线,陈衡哲结识了胡适、杨杏佛、梅光迪、赵元任等新文化运动中的风云人物,他们此时都在美国纽约近郊伊萨卡的康奈尔大学就读。陈衡哲与他们诗文唱和,缔结了深厚的友谊。

图1-17 中国科学社成员合影
有任鸿隽的赏识和鼓励,陈衡哲在繁忙的学习之余,笔耕不辍。她根据自己在学校的亲身体会或经历,写过纪实作品,如《记藩萨女子大学》,[53]文章以成立小史,位置,20世纪之藩萨,五旬纪念大会,藩萨与吾国学界之关系五部分来介绍藩萨女子大学的概况、地位、我国学界、教育界对藩萨的认识等。《东美中国学生年会记事(附表)》发表在1916第3卷第4期。文章介绍1916年8月东美学生会第12次年会概况。这次年会到会者约200人,女会员居八分之一,为期八日。而开会之余,他们举办辩论赛、演说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丰富大家的文体活动。其中演说比赛,陈衡哲以《平和与争战》获得第二名的成绩。这一次年会还专门用三个小时选举了新的学生会职员,新当选的会长是张福运,副会长张焯坤,英文书记周启邦,中文书记陈衡哲,会计余曹济。1916年9月2日,中国科学社成立两周年之际,乘东美中国学生年会之便,召开了中国科学社的首次年会。到会者有30多人,由社长任鸿隽主持,会议持续了一整天。上午是议事会,下午是文艺会,晚上则举办交际会。
陈衡哲不仅叙写校园生活,还极为关切国势,如《致某女士书》《永久之和平果可期乎》《记某军官之言》《平和与争战》等,以此表达对时事政治的关心,展露深厚的爱国之心。《致某女士书》表达了自己对国际紧张局势的担忧:“离沪时,欧战方始。是时日本尚未有何举动。吾国所受影响。亦仅及商业。既抵美。即闻有日本加入战事之举。今则据此间报纸所载。青岛已入日人手矣。以一国之土地。供他人之搏击。耻何可言。……”对于中国是否加入战争作了思考:“中国严守中立。万无无因加入战事之理。苟有之。则必自他人侵其疆土。藐其主权之时始。且中国人非昔比。苟不得已而战。则亦必能一雪昔年败北之耻也。……居此二月。静观默察。觉美人之重视中国者。固亦有之。而仅知其为一古国者亦不少。此辈之心理。大都视我为一半开化之国。而中国则一脑垂长尾。卑陋无识之旧金山工人而已。”作者写道,常有人问她,中国现已略有乎,闻之大可愤懑。“固早料及之。故常以为留美学生之识,首在慎其言行。修其礼貌。高其人格。以冀于友人酬酢之间。渐移默化此等不正确之心理。中国二字之价值。亦庶几可以日增。所关盖非浅鲜。自古兵戎相逐。亦惟争国光而已。吾人苟能于言行之间。略雪国耻。所费甚少。而所获则巨。对于国家培植吾人之报酬。不已实行其过半哉。然而能契斯旨者关鲜。此其故可深长思也。……离国仅百日。而所接所触之足以生其感慨者。已不可胜数。”[54]在陈衡哲看来,激烈的辩护是无力的,只有谨言慎行,发愤读书,让外国人了解真正的中国人——一种有着与他们截然不同却毫不逊色于他们文明的人民时,他们才会对“中国”和“中国人”表达尊重和敬意。因此,她认为最为迫切地是用功、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让西洋人看到最优秀的“中国人”,以此来展示中国及中国人优良的品格和形象。陈衡哲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在其小说《一日》中,中国留学生张女士面对外国学生的询问,如在中国也跳舞吗?在家吃些什么?有鸡蛋吗?中国的房子怎样?有桌子吗等稀奇古怪的问话,一一进行了耐心回答。张女士还热情地教外国学生说中国话。作为一个中国留学生,张女士所遭遇到的日常生活情形,从另一个侧面寓指“学在西洋”的陈衡哲,“他者”的眼光与偏见,究竟给陈衡哲带来了多少内心的煎熬,我们如今已无从知晓。但是,透过这一纪实小说,我们可以从中了解陈衡哲在异国他邦面对强大的西洋文化,所显现出来的不卑不亢的民族自尊心和高尚的爱国情感。
《永久之和平果可期乎》一文叙写三个问题,一是和平之真相,二是解决国际难题之机关。三是改良欧洲舆情之方法。讲到凡欲救此陆沉之祸时,指出:“若夫关于此机关之组织,纯由中立人民之指示,否则胜者之旨意,仍足使败者勉服,而贻后患无穷,名者实之副平和之望端在民意。……”[55]《平和与争战》是一篇在东美学生会年会的一篇演讲稿。开篇即介绍文章的背景,平和问题的重要性、类型等,她在文章中指出:“平和问题者,世界大同之先兆而二十世纪之表征也。界限无垠,前途亦无极,……”接着分三个层次内容来阐述,一是“国际平和问题。凡弭兵休战、平和同盟、国际裁判问题等等皆属焉”。二是“社会平和问题。则就平和与社会发达之关系而研究之”。三是“平和性质论”。她认为:“人类进化之原理与世界大同之趋势又专以学说理想判断平和及争战之利害者也。”三者并无截然界限。接着,陈衡哲以一个故事作为引子,她说耶教的旧约书上写道,上帝造人之前先造了许多的植物和动物,而他们的仇敌地狱里的魔王造了一个叫“争战”的人到动植物中间去捣乱。上帝造了一个“平和”的女人。两个人是永远不能见面的。“‘平和’是一个温静清高的女子,‘争战’是一个狠可怕的刽子手。”“争战”时刻想赶走“平和”,于是有一天造了一个快死的老太婆的假面。“平和”背了这个假面却一点都不知道。于是,现在我们看到的平和,真像一个快要死的老太婆,我们须走到他面前去,站在他背后是永远没用的。因为我们知道那个快死的老太婆只是个假面,不是真正的平和。作者指出争战的理由,一是爱国心。作者指出其中的谬论:“现在欧洲的争战,世界上的人不是都说是德国的不是,英法各国是可以原谅的么。但是倘然我们去捉了一个德国的兵,问他为什么打仗,他一定说,‘先生呀,我亦是没有法想。我若是不打仗,德国的荣光就通统要丢掉了。’……美国的历史大家洛宾先生(J.H.Robinson)说,爱国心有两个解说。一个就是爱自己的国家。这是很好的。还有一个就是恨别人的国家。这就是戕贼人类的根源了。若是我们用第二个解说来代表爱国心,那么,爱国心虽有好处,亦万万不能敌他的害处了。我还不如劝大家快快的把爱国心来消灭了罢。英国的路式先生(Bertrand Russell)说真正有爱国心的人,必定不赞成争战。他必定尽力,叫他国里的学术文化胜过别国。到了那步地位,不用枪炮,他国家的荣光自然大了。”主张争战的理由除了爱国心,还有一种理由就是有一种观点,“他们说‘争战是动物的天性。没有争战,世界上就没有生机了。我们主张打仗,亦并不是真正喜欢杀人。不过因为这样事体可以鼓励我们的精神罢了。’”陈衡哲对此加以辩驳,她说:“世界上的人,实在是没有一个没有精神的。不过要看他用的怎样罢了。我们多听见过沙士比亚偷鹿的古事,觉得他偷鹿的时候好玩,但后来莎翁成了文学家,就认为这是很下流的事体。不过专门从事偷鹿的人却会嘲笑他变坏、变痴。”另借用《兰姆文集》中一个小孩子吃炙猪肉的故事,原来的人只知道吃活猪,一次一个小孩子不小心把房子烧了,活猪烧死了,但是小孩子吃了烤熟的猪肉,很美味,他的父亲起初还打他,后来也学着吃烤熟的猪肉。后来就为了吃烧死的猪肉,而专门做好房子,把猪放进去,再烧房子吃死猪肉。对此,陈衡哲痛心疾首,她说:
现在的人,因为争战也是鼓励精神的一法,就情愿送掉几十万,几百万人的生命和几千兆镑的财产去鼓励一国的精神,又和这父子两人有什么分别呢。
我晓得有一种中立的人,听见了这个说话,必定要说“平和的理论是狠抓好的。不过现在世界上的机会还没有到。理论虽好,究竟有什么用处呢。”我且问他,世界上的机会到底是怎样来的。倘然我赞成平和,不是我的机会已经到了么。倘然每一个人都只管自己的机会,不是全世界的机会都到了么。要是要待全世界的机会到了我再赞成,那么我的机会是永远没有到的时候了。
诸君,我们现在不是在晚上十二点钟的时候么。天地是昏暗极了。我们在这个时候,亦只有三样事体可以做。第一样就是样样不管,睡我的觉。第二样就是拿了火把棍棒去和鸮鼠争打。第三样呢,那就是跑到高楼的顶上去看太阳了。古人说的,“风雨如晦、鸡鸣不已。”现在的风雨虽然晦暗到了极点,恐怕到反是“东方明兮”的先驱哩。我们倘然不怕风雨。在昏夜之中跑到世界上的最高峰上去,那不要说别的,就是单单那个朝日浴海的景色也便可以抵得通宵的劳苦了。[56]
陈衡哲在论述中,层层推进,有理有据,展示了严密的逻辑思辨力,而尤为难得的是,陈衡哲对于和平的呼吁,以及期望能够在“昏暗”时代有所作为的感时忧国精神令人敬佩。
陈衡哲勇于尝试多种文体,她写的诗歌作品有《寒月》《西风》[57]《召夕列(有序)》[58]《夕照山暮望》[59]等。其中两首五言绝句《寒月》《西风》如下:
寒月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底。
西风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扑窗飞,鸣飙落松蕊。
这些诗歌在章法、谋篇、声韵、设色、抒情、造境方面,都符合传统诗学的艺术要求,朦胧含蓄,有声有色,声色交融,浑然一体,情景和谐统一,堪称好诗。实际上,已经发表的《寒月》《西风》与原诗稍有不同,在两首诗定稿之前,还有一件逸事。1916年,胡适收到任鸿隽寄来的两首五绝,《月》与《风》,[60]请他猜作者。
月
初月曳轻云,笑隐寒林里。
不知清波中,容光已散弥。
风
夜间闻敲窗,起视月如水。
万叶正乱飞,鸣飙落松蕊。
《月》与《风》两诗构思精巧,意象新颖,情感细腻,胡适读了这两首诗后,不由得从心底佩服,赞叹不已。他在1916年11月17日的日记中,记录了给任鸿隽的回信,上面说:“‘两诗绝妙。……《风》诗吾三人(任、杨及我)若用气力尚能为之;《月》诗则绝非我辈寻常蹊径。……足下有此情思,无此聪明;杏佛有此聪明,无此细腻。……以适之逻辑度之,此新诗人其陈女士乎?’叔永来书以为适所评与彼所见正同。此两诗皆得力于摩诘。摩诘长处在诗中有画。此两诗皆有画意也。”[61]
任鸿隽看到胡适对这两首诗夸赞,很高兴。他很快给胡适回信,告诉他两诗的作者正是陈衡哲:“吾前所答陈者告之曰:两诗皆清新俊逸,而月诗用意尤自然独到,如风诗意虽新却是人人所有。因举吾前作‘打窗惊骤雨’之句示之,以实吾言。平心论之,月诗第四句少嫌弱,不称其意,嘱陈再加推敲,不知彼纳吾言否也。彼诗极讲究字面,当是女子性习。吾回书亦示以《见月口占》前二首(略加修改),且云以视尊诗乃如尘羹之于玉液,此言或非过誉也。”[62]
任鸿隽接着又把这两首诗给杨杏佛(1893—1933)看,并请他猜作者是谁,未等杨回答,任就说是胡适之作的。杨杏佛闻听,就说:“适之有此,其诗大长进!”杨杏佛又仔细读了读这两首诗,然后非常肯定地对任鸿隽说,这诗胡适之是做不出来的。任鸿隽只好告诉他作者是陈衡哲。当陈衡哲知道自己的诗获得了这么多的褒奖,很是欣喜。对于任鸿隽所言《月》诗第四句可再加推敲的意见,她也认为很中肯,嘱托任鸿隽帮忙斟酌推敲一下。胡适听任鸿隽说《月》诗可再推敲,也很认同。他不但改了第四句,连第三句也一并改了。在1916年11月17日日记中,胡适将《月》诗末两句“不知清波中,容光已散弥”改为“不知好容光,已映清溪底。”胡适把改的诗寄给任鸿隽。任鸿隽看后觉得改得非常好,诗的品格又有了很大的提升。正好陈衡哲再次来信请他帮忙修改,他便将胡适改的两句告诉陈衡哲,并且也给胡适回信说:“改月诗二句似较妥善,必能得陈同意。”[63]
12月6日,胡适也作《月诗》三首:
(一)
明月照我床,卧看不肯睡。窗上青藤影,随风舞娟媚。
(二)
我但玩明月,更不想什么。月可使人愁,定不能愁我。
(三)
月冷寒江静,心头百念消。欲眠君照我,无梦到明朝。
胡适在当天的日记里,特作了说明:“数月以来,叔永有《月诗》四章,词一首,杏佛有《寻月诗》《月诉词》,皆抒意言情之作,其词皆有愁思,故吾诗云云。”[64]
留美期间,陈衡哲还创作了《松楼杂记》《加拿大堪蒲记》等散文,以及小说《一日》等。从陈衡哲发表在《季报》的文字来看,在《一日》发表之前,所有的文字都是用文言写成的。而《一日》发表之后,除了带有学术思辨色彩的文字如《松楼杂记》等仍用文言写作外,散文、游记等作品都已改为白话。[65]其中《一日》(图1-18)被公认为是陈衡哲对胡适发起的白话文学运动的同情与助力。[66]确实如此。1916年暑期,当胡适同任鸿隽、梅光迪等朋友热烈讨论文学革命的时候,陈衡哲也刚好应任鸿隽之邀在伊萨卡度假。所以知悉了胡适等人开展的文言白话的激烈讨论。但由于当时陈衡哲跟胡适尚不熟悉,因此并没有参与到有关讨论之中。但在感情倾向上,她却显然同情胡适提倡白话文。因为,早在她七岁时,就给父亲写过用半文言半方言其中掺杂她自己发明的词以配合方言发音的书信,结果,她父亲不但没有责备她违背信件文体的规则,还觉得很有创意,鼓励她以后多写。无疑,这是一次愉快的经历,让她懂得“为自己的思想感情寻找有创意的表达方式并非可望而不可即”。[67]

图1-18 陈衡哲小说《一日》
1917年6月,陈衡哲的一篇小说《一日》,刊载于1917年《季报》的第4卷第2期上。该文写的是美国女子大学的新生,在宿舍中一日间的琐屑生活。陈衡哲曾说:“他既无结构,亦无目的,所以只能算是一种白描,不能算为小说。但他的描写是很忠诚的,又因他是我初次的人情描写,所以觉得应该把他保存起来。”[68]夏志清在《中国现代小说史》中认为,《一日》应该算是中国最早的现代白话小说,而不是以往公认的鲁迅的《狂人日记》。不过,对于这一观点,也有学者持反对态度。认为从时间上看,《一日》于1917年发表,《狂人日记》则是1918年发表,时间上早一年。不过,可能因为《一日》发表在《留美学生季报》,国人没有机会看到,在当时竟没有引起什么反响。二则《一日》相比《狂人日记》,在思想深度和艺术技巧方面有一定差距,《一日》“差不多不算是一篇小说”。因而,说它是中国现代文学的第一篇白话小说,有点言过其实。[69]也有论者从女性文学的角度来阐释而得出不一样的观点,《一日》“开拓性地确立了五四知识女性的话语空间。从语言风格上看,鲁迅的《狂人日记》在白话语言的使用上未必比《一日》更加纯熟与流畅,而对前者的肯定,显然是在文化革命与改造国民性的固有框架中进行的。在这样一种既定的思维方式下,《一日》的轻松与平淡遭遇忽视是可以想见的”。“从知识女性话语独立的角度来看,《一日》全部围绕女性生活的言说,对女性日常心理的描写,不带有对男性评价态度的哀怨情节,不正是女性走出男权阴影,走向独立与自由的最充分体现吗?也正是在这个层面上,陈衡哲于有意无意间,拓展了女性话语的一片独立空间,《一日》的价值也正在于此。”[70]“陈衡哲的创作从起点上便与之出现了逆差,因此五四时期以及由此延续下来的这些看似公允的文学标准并非是单纯指涉文学自身,是否承载着重大的启蒙思想才是评价文学的唯一标准,而这种评价标准,往往是超艺术的评价,也必然隐含着压抑性和遮蔽性的评价。正是因为叙事中重大启蒙思想的缺席,陈衡哲以《一日》为起点的创作像一片鹅毛般飘落在历史的思想深谷中。”[71]可见,评判立场、标准不一,即使同一文本也会有不同的观感,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也。当然,讨论是否“第一篇”不重要,重要的是其作为白话文学运动中的开创之功和示范效用。而且,对于在白话文论战中孤军奋战的胡适而言,《一日》的发表更是一种有力的支持和莫大的鼓舞。胡适在给《小雨点》写的序言中,对当时陈衡哲的白话试作很是感念:
民国五年七八月间,我同梅任诸君讨论文学问题最多,又最激烈。莎菲那时在绮色佳过夏,故知道我们的辩论文字。她虽然没有加入讨论,她的同情却在我的主张的一方面。不久,我为了一件公事就同她通第一次的信;以后我们便常常通信了。她不曾积极的加入这个笔战;但她对于我的主张的同情,给了我不少的安慰与鼓舞。她是我的一个最早的同志。
当我们在讨论新文学问题的时候,莎菲却已开始用白话做文学了。《一日》便是文学革命讨论初期中的最早的作品。《小雨点》也是《新青年》时期最早的创作的一篇。民国六年以后,莎菲也做了不少的白话诗。我们试回想那时期新文学运动的状况,试想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创作——《狂人日记》——是何时发表的,试想当日有意做白话文学的人怎样稀少,便可以了解莎菲的这几篇小说在新文学运动史上的地位了。[72]
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胡适高度肯定了陈衡哲及其创作在新文学运动中的历史地位,可谓盖棺定论,一锤定音。除了在《季报》上发表文章,陈衡哲也在国内的刊物如《新青年》上发表了大量白话文学作品。1918年9月15日出版的《新青年》第5卷第3号上,陈衡哲发表了白话诗《人家说我发了痴》,诗中写的是1918年6月上旬瓦沙女子大学举行第53届毕业典礼期间,陈衡哲恰因病住院。在医院里,陈衡哲读着校刊上登载的关于即将到来的毕业典礼的预告,以及50年前毕业的老校友回校团聚的消息。这时,突然有个70多岁的老太太推门进了陈衡哲的病房。原来这位老太太正是瓦沙50年前毕业的校友,这次响应学校的号召,兴冲冲地从1500里外赶来瓦沙,不料学校的安排却出了问题,注册的名单上没有她的名字,更没有她的住处。不仅如此,第一天风尘仆仆赶到瓦沙,刚好有一个老校友病了,学校就安排她做了看护照看这位当年的老同学。可怜这位老太太为照看老同学一夜没睡,第二天一早竟被医生判定“发了痴”,将她送到医院关了起来,并通知老太太的儿子前来将其接回去。在诗中,作者以老太太的口吻诉说了自己的荒唐遭遇,表达了在举校欢庆的日子里,却没有人留意和体味老人心中的悲楚。1919年5月出版的《新青年》第6卷第5号上,刊出陈衡哲的两首白话诗《鸟》和《散伍归来的“吉普色”》。《鸟》写的是两种不同命运的鸟,一种鸟在暴风雨里巢被吹翻、羽毛被打湿,找不到遮风避雨之处,而此时另一只关在窗边金丝笼里的鸟却丝毫不为这些发愁。但当第二天风雨过后,艳阳高照,窗外的鸟可以在和煦的暖阳中与自己的“同心朋友”自由自在地飞来飞去,而笼中的鸟却只能“扑着双翅在那里昏昏的飞绕”。此时它才感觉到自由的可贵:
他见了我们
忽然止了飞,
对着我们不住的悲啼。
他好像是说:
“我若出了牢笼,
不管他天西地东,
也不管他恶雨狂风,
我定要飞他一个海阔天空!
直飞到精疲力竭,水尽山穷,
我便请那狂风,
把我的羽毛肌骨,
一丝丝都吹散在自由的空气中!”[73]
诗歌采用以鸟喻人的写法,用自由的飞鸟与笼中之鸟不同处境和心理加以对比,展示可贵的自由意志与战斗精神。陈衡哲作品带有“五四”早期一代新人摧毁旧道德、迎接崭新生命的激情与喜悦,理想主义精神洋溢在字里行间。《散伍归来的“吉普色”》写的是在“一战”的硝烟炮火中过了四年流浪生活的吉普赛人,战后终于可以回归故乡了,家乡的亲人也正热切盼望着他们回家,开始新的生活。诗中虽然以流浪的“吉普色”人回家为主题,似乎也隐喻了陈衡哲内心对于“回家”的愿望。那时,“我们三个朋友”中的胡适(1891—1962)于1917年归国,接受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的聘任,并大力提倡白话文,宣扬个性解放、思想自由,与陈独秀等同为新文化运动领袖,在学界、教育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任鸿隽也于1918年初获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后回国,正雄心勃勃地扩大中国科学社的事业,同时打算兴办实业,报效国家。陈衡哲将于1920年从芝加哥大学研究院毕业,她将重新回到阔别五年的祖国,未来就铺展在眼前。就在陈衡哲踌躇满志的时候,幸福不期而至。
1919年底,任鸿隽为四川筹办钢铁厂事宜再度赴美。当然,此次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任鸿隽对陈衡哲爱慕多年,现在他终于决定,无论如何要鼓足勇气向心上人求婚。任鸿隽深情地告诉陈衡哲,他对结婚有两大愿望:“其一是因为他对旧家庭实在不满意,所以愿自己组织一个小家庭,俾他的种种梦想可以实现。其二则是因为他深信陈衡哲是一位有文学天才的女子,他想为她准备一个清静安闲的小家庭,以便她能够一心一意去发展她的天才……”[74]陈衡哲听后感动不已。1920年陈衡哲完成硕士学业归国。是年9月27日,与任鸿隽喜结连理,一对才子佳人自此倾心相随,携手相伴终身(图1-19、图1-20)。

图1-19 任鸿隽与陈衡哲在中国科学社第一次年会上合影

图1-20 任鸿隽、陈衡哲订婚时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