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留学生群体与辛亥革命
辛亥革命是在西方政治思想文化的影响下,以孙中山先生为首的中国新兴的知识分子群体——留学生群体,推动中国社会转型,促使中国国体、政体由封建专制走向民主共和的一次伟大尝试。
(一)留学生与辛亥革命前的武装起义
晚清最后10年,就在清政府无奈地进行新政之际,各地多种形式的反帝反清活动也进入如火如荼的阶段。其中爆发了多种武装起义,其主体是留学生领导的反清起义,从根本上动摇了清王朝的统治。当时,全国各地抗粮抗捐及抢米风潮并起,收回利权和抵制外货的反帝爱国运动日益高涨,1900年在上海发生了“拒俄运动”,1903年留日学生在东京发起了“拒法运动”。1902年4月,章太炎、秦力山等人在东京发起召开了“支那亡国二百四十二周年大会”,以此传播反清革命思想。1903年上海发生了著名的“苏报案”,邹容、章炳麟等以笔为刀枪,矛头直指清王朝。其中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党人更紧锣密鼓地加紧反清的革命暴力行动,希图直接推翻清王朝。
兴中会成立后,在孙中山的领导下,很快就组织了1895年的广州起义和1900年的惠州起义。同盟会成立以后,通过《民报》宣传反清反满的暴力革命,与以《新民丛报》为阵地的改良派进行了激烈的论争。同时孙中山又联络华侨、会党和新军,更以不屈不挠的精神,接连领导发动了一系列的武装起义,且大多由黄兴亲自部署、指挥。起义虽均告失败,但促进了全国反清革命高潮的到来,如1906年的萍浏醴起义、黄冈起义,1907年的防城起义、惠州七女湖起义、镇南关起义,1908年的钦廉上思起义、云南河口起义,1909年的广州新军起义,等等。其中1911年4月的黄花岗起义尤为壮烈。
此时,清王朝实际上已陷入四面楚歌之中。为反对列强对中国矿山和铁路的掠夺,国内绅商民众要求自办路矿或收回商办的呼声不绝于耳,山西、山东、安徽、河南、湖北、河北、云南等地护矿保路的斗争此伏彼起。发展工商业本为新政的内容之一,但是国库空虚的清廷财政难以为继,也希望通过举借外债、官办铁路,增加财政收入,以维持其摇摇欲坠的统治,从而与正在兴起的民族资产阶级形成了争利的对立。1911年5月,清政府借铁路干线“收归国有”的名义,把已由民办的川汉、粤汉铁路收归国有,而又将铁路修筑权让给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从而激起了湘、鄂、粤、川四省民众的强烈反抗,各省相继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市、罢课,拒交租税,成立保路会,掀起了保路风潮,其中四川尤为激烈,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索。
6月17日,留日出身的著名立宪派政治家蒲殿俊召集川汉铁路股东在成都组织保路同志会,各府州县相继成立分会,参加者达数十万人。8月,成都召开万人大会,号召罢市罢课,抗粮抗捐,震惊全国。9月10日,安徽道监察御史范之杰在奏折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川事殷危,牵动大局,亟宜和平办理,以顺舆情”,“其所报宗旨,并非不愿路归国有,实不愿路为外国所有。并非力拒外债,实不愿负担损失国权之债”。“川省虽罢市罢课,然能恪守秩序,毫无暴乱举动”,“原其激烈之举,实出爱国之诚。措置苟或失宜,不特乱机兆于一隅,诚恐隐祸于全国”,提醒清廷“派督办大臣端方带兵赴川查办”,“隐忧更大”。为此,他建议“端方此行,以宣布朝廷德意为是,不以发扬武力为能”[209]。
六神无主的清政府根本听不进这些明智之论,仍坚持借债筑路原议,命学部严饬各学堂管理人员,认真约束学生,照常上课,不准随意出堂干预外事。9月7日,川督赵尔丰借口该省有人散布自保商榷书,意图独立,并有约期事之举,拘捕了四川保路会的主要领导者蒲殿俊等,触犯了众怒。
蒲殿俊(1875—1934),四川广安人。1904年中进士并公派日本留学,入东京法政大学读书,受现代宪政思想影响较深。曾约集在日川籍学生300余人,组成“川汉铁路改进会”,被举为会长,给川督锡良寄呈了《川汉铁路公司商办建议书》,揭露官办川汉铁路公司积弊。1909年蒲当选为第一届四川咨议局议长,创办四川咨议局机关报《蜀报》。1910年,又当选全国咨议局联合会副主席;1911年6月发起组织“四川保路同志会”,任会长,领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保路运动。
因蒲殿俊被捕,激愤的群众冲入总督署要人。赵尔丰下令开枪射击,打死打伤数十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流血惨案。同盟会会员龙鸣剑(留日)、王天杰等乘机联系哥老会,将保路同志会改成保路同志军,决定发动武装起义,分路围攻成都。9月25日,王天杰召集各界开会,由吴玉章(留日)发表演说,宣布荣县独立。这比武昌起义早十多天,是辛亥革命时期由同盟会会员建立的第一个县政权。这对正在酝酿中的武昌起义是巨大鼓舞。
清末,革命党人发动的武装起义多集中在中国东南及南部,广州新军起义失败后,华南的革命党人难免消沉,华中地区的革命党人决意在长江中下游地区发动起义以重整旗鼓。1911年7月,宋教仁、谭人凤、陈其美(留日)、吕志伊(留日)、范鸿仙等,在上海组建同盟会中部总会,所发表的《宣言》明确指出“奉东京本部为主体”[210],还在长江流域一些省份成立分会。湖北居正(留日)、湖南焦达峰、安徽范鸿仙、江苏郑赞丞和章木良、四川吴玉章等分别为分会的主持人。这标志着以留学生为代表的革命党人的活动重心由南方北移至长江流域,其中武汉地区的革命形势已迅速进入高潮。
洋务运动以来,武汉地区即多开风气之先,新学迅速传播。1905年以后,群治学社、振武学社、湖北共进会、文学社等革命团体不断涌现,湖北新军也深受其影响。1911年夏秋,湖北新军中约有1/3的士兵和下级军官加入文学社或共进会。9月24日,文学社和共进会联合成立起义总指挥部,蒋翊武任总指挥,孙武任参谋长,准备于10月6日(中秋节)发动起义。后因事泄,延期至10月11日。9日下午,孙武在配置炸药时不慎爆炸受伤,准备起义时用的旗帜、文告、印章等被闻声而来的俄国巡捕搜去。当晚,设在武昌城内的起义总指挥部也被清军破获。蒋翊武出逃,数十人被捕,彭楚藩、刘复基、杨洪胜被杀害。10月10日晚8时左右,驻武昌城内黄土坡的新军第八镇工程营班长、该营革命党总代表熊秉坤率众冲出营房,打响了起义的第一枪。11日清晨,武昌全城为革命军占据。
问题是,武昌起义虽然经过了长期的组织酝酿,但是由于起义军的直接领导人或负伤或出逃在外,在武昌起义爆发后竟然群龙无首,缺少一个有威望有身份者统领。孙中山、黄兴其时更远在美国、香港。为此,起义当晚,革命党人强迫清军第二十一混成协协统黎元洪担任湖北军政府都督,在11日商讨成立军政府的会上,起义士兵和下级军官们缺乏建立政权的经验,结果建立了一个由革命派、旧军官和立宪派联合组成的革命政权——湖北军政府,黎元洪被正式推举为都督。这实际上预示着清末政权更替的复杂性,为民国建立后的政争和动乱埋下了伏笔。会议决定:使用中华民国国号,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北都督府,建立军政府下属机构等。12日,汉阳、汉口相继光复。此后,湖北军政府迅速通电全国,号召各省响应。两个月内,湘、陕、赣、滇、黔、苏、皖、粤、闽、川等省相继独立,形成了势不可当的全国规模的辛亥革命浪潮,清政府即将土崩瓦解。
需要强调的是,从湖北军政府的人员构成来看,留学生并不占多数,但是武昌起义却是以留学生们发动的多次武装起义为基础的,只不过孙中山、黄兴等当时不在武汉,而让旧派人物有机可乘而已。否则,湖北军政府的人员构成将会是另外一种样子了。
(二)欧美留学生与南北议和
1.南北议和的背景与代表
武昌起义爆发后,南方多省相继宣告独立,北方亦群起呼应。不久,北洋新军张绍曾、蓝天蔚(两人均留日)等人发动“兵谏”,联名致电清政府,提出十二项条件,要求于年内召开国会、起草宪法、选举责任内阁,这其实是一道最后通牒。面对如此情势,为求自保,清廷起用被罢黜回家的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出兵南下,镇压革命。到12月18日南北议和谈判开始前,关内18 省都先后发生过武装起义,其中湖北、湖南、陕西、江西、云南、江苏(含上海)、贵州、浙江、安徽、广西、福建、广东、四川共13省宣布独立,只有直隶(今河北)、河南、甘肃、山西、山东5省还在清廷控制之下,其中山西、山东、甘肃境内宁夏地区曾宣布独立,后被袁军控制。这给清政府以沉重的打击。但是,代表清廷的袁世凯和以孙中山为首的南方军政府不久即开始议和。这是因为清政府并不能一举镇压革命,南方的革命党也不能凭借民军一举推翻清王朝,当时东西方列强对中国的局势也在观望。而且,当时举足轻重又深谙政治变局的袁世凯在窥测清政府和革命派争斗的变数,以伺机夺取中国的最高权力。因此,实质上,议和是当时各种复杂的形势下合力作用的结果。“辛亥革命作为一个伟大的历史事件,它的爆发、取得多大程度的胜利,以及最终不是通过战争方式,而是通过议和方式迫使清帝让位,都不是革命党或清政府某一方领导人的个人意志所能决定的,而是晚清社会种种因素长期酝酿和发展以及双方政治思想状况和实际力量相互作用和制约的结果。”[211] 所以,议和的成功与否就成为决定辛亥革命结果的关键所在,而议和代表的政治态度和谈判技巧对议和成败的影响也就非同小可。
11月初,袁世凯出山不久,即致电武昌军政府,建议议和,被黎元洪所拒绝。但作为军政府大都督的黎元洪和随后就任战时总司令的黄兴都对袁世凯表示,如袁赞成共和,清廷灭亡,即推举他为总统。[212] 袁组阁不久,随着武昌局势的恶化,双方才又同意谈判。于是,唐绍仪代表北方,伍廷芳代表南方,展开了谈判。[213] 有意思的是,他们都有留学背景。
唐绍仪(1862—1938),字少川,出生于广东香山县唐家村(今属珠海市)一个与洋务有密切关系的家族。1874年12岁时,作为第三批留美幼童之一赴美留学。1881年留美幼童被撤回前,他正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唐绍仪在美7年,所受美国民主制度影响之深非同一般。据庄泽宣《悼少川先生》所述:“西方观念及自由文明的政治制度对他影响很大,养成了不同于中国传统官僚的思维方式和任事风格。他后来返国朝见太后时,也跪得不自然,被赏了一个‘鬼子’的绰号。”[214] 由于自身出色的英语及兼具东西方文化的学识素养,在回国后的政治生涯中,唐绍仪备受袁世凯的赏识,从此平步青云,历任驻朝鲜汉城领事、驻朝鲜总领事、天津海关道、西藏问题全权议约大臣、全国铁路督办、税务处会办大臣、邮传部左侍郎、奉天巡抚等,官至一品,在清末诸多领域发挥了传统士大夫所无法企及的作用。1910年,他还曾一度被任命为邮传部尚书,但不久即辞职,表明了这位留学生出身的封建官僚对清王朝的失望和对未来政治道路的观望。武昌起义爆发不久,他就被袁世凯任命为南北议和北方的全权代表。
伍廷芳(1842—1922),广东新会人,生于新加坡,14岁赴港就读于英国人创办的圣保罗书院,在学期间曾与黄胜共同创办了香港第一份华文报纸《中外新报》。1874—1877年,他自费在英国伦敦大学院攻读法律,1876年在林肯律师学院考获大律师资格。系统的西方文化教育和西方社会的洗礼,尤其是英国的法律教育,使他富有西方近代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最直接的知识,养成了崇尚民主、自由和法治的理念。1882年回国后,他即在清政府任职,先后任商部、外务部、刑部侍郎,两任驻美、墨西哥、秘鲁等国公使。从他留下的文集来看,他对美国式的民主共和推崇备至,视美国为“自由发生周游之地、英雄崛起之邦,人民无束缚,种族无阶级,非他国所可同日而语者”[215]。1910年,公使职期满回国,但是他对腐败的清政府已心灰意冷,无意再任新职,遂向清廷呈递了奏请《剪发不易服折》,并在清廷不准的情况下“以身为率”剪去辫子。1911年11月初,他慨然应允沪军都督府交涉总长;11月中旬,又被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推举为中华民国湖北军政府外交总长。于是,他由清王朝的二品大员一跃而为资产阶级革命政权的外交总长。12月9日,他又被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推举为南北议和南方的全权代表。
唐绍仪和伍廷芳早年都有留学和出使经历,对西方的民主共和制度持赞同艳羡态度,在议和前已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拥护者,这为以后南北议和、共和政体的顺利确立奠定了基础。
2.南北议和过程
令人瞩目的南北议和从1911年12月18日在上海英租界市政厅内正式开始,到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历时14天,先后共举行5次会议,主角是伍廷芳、唐绍仪。通过讨论的主要问题如停战、政体、国民会议和优待清室条件等,可以发现本来是对手的唐绍仪、伍廷芳,在这些重大问题上的立场观点常常相似相近。就一系列具体问题而言,伍廷芳多是主动出击,不辱使命;唐绍仪则以“清廷不足保全,而共和应当推动”为指导思想,对南方巧妙配合,力促共和,“名为清廷代表,实则事事为革命军设计”[216]。
(1)在关于停战问题上,伍廷芳主动提出,唐绍仪努力配合。
停战是议和的前提,南北方原曾约定从12月9日起一律停战。但袁世凯依仗兵强马壮,并未信守这一约定,不断纵兵对北方军队得势的山西、陕西、山东等省发动进攻。所以在12月18日的首次会议上,伍廷芳要求唐“致电袁内阁,饬令各处一律停战”,清军攻占之地,“均须悉行退出”,并坚持“得确实承诺,回电后始可开议”[217]。虽然双方对谁首先开战各执一词,但唐绍仪不仅答应“致袁内阁电,今日即发”,而且建议双方同时停战,进而又提出“停战不如罢战”,并说服袁世凯在第二次会谈中达成继续停战协议。在12月29日第三次会谈时,伍廷芳进一步提出“停战不如退兵”的建议,唐绍仪不仅接受,而且提出了应注意的步骤问题,双方从而达成了如下规定:自12月31日早8时起,陕西、山西、湖北、安徽等地的所有清兵,5天内“一律退出原驻地方,百里以内,只留巡警保卫地方”。至于清军已占领的山东、河南等地“不得再攻,民军亦不得进取他处”[218]。就当时南北的军事力量对比而言,停战非常有利于民军,停战、停战范围等方案基本上是南方军政府——实际是伍廷芳一人做主提出的;而唐绍仪则在“拥袁共和”方针的指导下,对南方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对此,后来黄兴感激地对唐说:“君若迟来数日,武昌势必不守。”因此,停战协定的签订与唐绍仪、伍廷芳对当时共和大局的把握及自身努力是分不开的。
(2)在未来中国国家政体问题上,双方对共和政体所见相同,一拍即合,但对实现的途径方法,唐绍仪考虑得更深远。
因为袁世凯坚持君主立宪,所以君主立宪还是共和立宪,原本是南方革命党人预料在议和中会引起激烈争论的问题,也是其毫不妥协的原则立场之所在。当时广有影响的《申报》就曾载文指出:“今日之议和,以共和为一大前提,能共和则和议立成,世界俱受和平之福,不能共和则和议绝望,同胞重催锋镝之危。”[219] 因此,12月29日会谈时,唐绍仪首先询问伍廷芳对共和的看法,后者明确表示:“民军主张共和立宪,君如有意,愿为同一之行动。”此语表明,他们对各自的共和态度心知肚明。故伍又应唐之请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看法:
我初亦以为中国应君主立宪,共和立宪尚未及时,惟今中国情形,与前大异,今日中国人之程度,可以为共和民主矣,人心如此,不独留学生为然,即如老师宿儒,素以顽固著称者,亦众口一词,问其原因则言,可以立宪,即可以共和,所差者,只选举大总统耳……今时局变迁,清廷君主专制二百余年,今日何以必须保存君位?[220]
想不到唐绍仪这样回答:
共和立宪,我等由北京来者,无反对之意向……我共和思想尚早于君,我在美国留学素受共和思想故也。今所议者,非反对共和宗旨,但求和平达到之办法而已。[221]
双方似乎已不是在谈是否共和的问题,而是在比谁更先信仰共和。这实在是辛亥革命史上的一大奇迹!因此,唐绍仪表示要电告袁世凯,“欲和平解决,非共和政体不可”。因唐绍仪对共和持明确支持态度,在未来中国国家政体这个重大问题上,双方未经任何争论即达成了一致意见。
但是,如此重大问题须通过南北双方认可的方式解决。在此问题上,唐绍仪考虑得更为周到,建议以国民会议形式解决,而伍廷芳则以全国多数省份独立已能说明民心向背予以拒绝,并提出以南方的各省代表会议代行国民会议职能。这种观点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在北方很难获得通过。因此,唐主张重新召集新的国民会议解决,但是伍坚决不同意,表示等唐汇报以后再决定。在此情况下,唐绍仪一面把“通过国民会议解决国体问题”及伍廷芳的意见转告袁世凯,一面发电给袁施加压力:“默察东南各省民情,主张共和已成一往莫遏之势,近因新制飞船二艘,又值孙文来沪掣带巨资,并偕同泰西水陆兵官数十员,声势愈大,正组织临时政府,为巩固根本之计。且闻中国商借外款,皆为孙文说止外国,以致阻抑不成。此次和谈一辍,战端再起,度支竭撅可虞,生民之涂炭愈甚,列强之分裂必乘,宗社之存亡莫卜”,“请早召集国会”[222]。
(3)在国民会议地点问题上,伍廷芳坚持己见,唐绍仪大度退让。
在北方回电同意召开国民会议后,唐绍仪迅即转告伍廷芳,双方续行第三次会议,确定“开国民会议解决国体问题,从多数取决,决定之后,两方均须依从”[223]。12月30日双方详细讨论了国民会议问题,关键是会议地点和代表名额。关于地点,袁世凯曾表示必须选在北京,伍廷芳则坚持在上海,唐绍仪为折中调和,起初提议在汉口:“料投票必为共和,但形式上事耳。”但伍廷芳态度坚决:“一家之事,何必如此争执,今日之事,将近成功,不如以上海为便也。”他要求于1912年1月8日在上海召开国民会议,这就堵死了袁世凯可能利用国民会议施展阴谋手段的机会;唐绍仪也“允电达袁内阁,请其从速电复”[224]。于是,双方议定:国民会议由各省代表组成,每省各派代表3人,每人1票,代表不足3人者,也拥有3票投票权;开会之日各省代表3/4到会,即可开始;南方各独立省份代表由南方军政府召集,北方支持清政府的各省由清政府召集,其他省份则由双方分别召集。由于南方独立14省代表的议席占绝大多数,后来的结果确如唐绍仪所言是“共和”。此项协议对彻底结束清王朝的统治,保证国民会议的顺利召开,建立中华民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4)在关于清室优待和满蒙的待遇问题上,双方反复协商,趋于共识。
如何对待清室和满蒙问题,双方也极其敏感。经过唐、伍的反复协商,也达成了优待清皇室、满蒙回藏汉一律平等的决议。
这些有利于南方的条款,更兼1912年1月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引起了袁世凯的强烈不满。在此情况下,唐绍仪于1912年1月1日被迫提出辞职。次日,袁世凯就以唐擅自越权签订会议各约为由,撤销了唐的全权代表资格,公开宣称拒不承认唐绍仪应允签署的各项协议,要求亲自与伍廷芳进行电文交谈。
(5)伍廷芳迎战袁世凯,针锋相对;唐绍仪罢官仍折冲,还促共和。
此时的伍廷芳虽已由南方军政府的外交总长转任司法总长,内心压抑,但仍然为共和国体在履行议和使命。首先,他拒绝了袁世凯“往返电商”的要求,指出“会议通例,必须面商”,并邀请袁亲来上海,以便彼此直接商谈。其次,坚持前所议定的各项条款经唐绍仪签字后,北方“即当遵行”,并不能因唐辞职而失去效力。再次,驳斥了袁世凯关于唐之权限只在“切实讨论”而不能签约的谬论,指出“唐使来沪,携有总理大臣全权代表”印,其代表文凭中已经载明:“贵大臣所有之全权,已尽交与唐使。唐使所签之约,与贵大臣自行签约无异。”“五次所订条约,一经签字,即生遵守之条约”,“今唐使所签之约,贵大臣可以任意更改,等于将来贵大臣所签之约,也可任意更改,如是和议,何日可成”[225]?最后,充分施展其外交手段,代表共和政府致电驻华领事,披露议和之真相:“袁极欲破坏唐绍仪所定议案之……将来延长乱象,战事复活,罪在满清政府。”[226] 从而使袁世凯失信于天下。
与此同时,唐绍仪虽辞去谈判代表之职,但并未被调回北京,仍在上海,“北方的电信往来仍由梁、唐直接掌握,双方的事仍旧由唐、伍折冲商量”[227]。这不仅表明袁世凯对唐的信任和自己微妙的心态,也说明唐在议和中的分量。因而在第二轮谈判中,唐绍仪在南北之间仍然起着重要的沟通作用,并继续敦促袁世凯早日承认上一轮和谈所达成的协议。如1912年1月8日,他致电袁内阁:“回蒙独立,是已离去中国,外人得所藉口,势必瓜分。和议若再不决,将来东三省又倡独立,辽岂复中国所有?”[228] 后来,他又就促使清帝退位,再次向袁“痛切详言,催促即办”[229],不断对袁施加迫使清帝退位的压力。
经历45天的艰难谈判,由于唐绍仪与伍廷芳的共同努力,也由于其他力量的共同作用,南北双方最终达成了确定共和体制、清帝退位、孙中山让位、推举袁世凯为大总统的协议,建立中华民国的最后障碍从而彻底排除。1912年2月12日,清朝宣统皇帝溥仪宣布退位,统治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制度寿终正寝!辛亥革命终于完成了其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伟大目标。虽然倡导辛亥革命的孙中山先生失去了总统的职位,但民主共和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势不可当的历史潮流,昭示中华民族的未来。
综上所述,关于留学生与辛亥革命的关系,可以得出以下几点:
首先,辛亥革命的爆发,一方面是腐朽的清政府未能与时俱进、推动变革,中外各种矛盾长期积累爆发的结果;另一方面则是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当时中国先进的知识分子群体——留学生群体(其组织形式是同盟会),希图以欧美先进的民主政治理念改造中国腐朽的封建专制体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尝试,而中国“秦汉以来的多次农民起义及贵胄夺权……国体政体全无变更,君主专制一仍其旧”[230]。因此,辛亥革命不同于中国历史上的任何一次政权更迭。它表明一个新兴的知识分子群体——留学生群体正式登上中国历史的大舞台,进行了一次划时代的国体政体的革命,推动了中国的社会转型!
其次,辛亥革命从暴力革命开始,而以议和的方式达到推翻帝制、实现共和的目的,是当时中国合力共同作用的结果,其间有光明正大,也有卑鄙龌龊。但这种选择是正确的,显示了在国家、社会巨大变革的非常时期中华民族的智慧。在此过程中,唐绍仪、伍廷芳作为南北议和的全权代表,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文化身份和新的政治理想的化身。他们都是清王朝的重臣,熟悉中国国情和历史文化;还是当时中国学历最高的留学生,了解西方的政治文化,具有丰富的外交经验,而且都有在海外任职的经历。他们对清王朝的背叛,是在中西两种文化、两种政治制度、两种社会实践或体察的基础上,冷静、理性比较后的抉择。作为对手,他们抛弃的是他们曾献身任职长达30—40年之久的政府和制度,而选择的则是他们向往的民主共和政体!他们为实现中国国家政体的和平转型、避免内战和列强干预,立下了非常之功;而孙中山为了这种制度的实现,在冒着无数次危险获得了总统的职位后,又薄总统而不为,以期和平过渡到民主共和。从中,我们看到了在西方文化长期影响下的中国新一代政治家的信仰、操守和政治视野!
再次,以孙中山、唐绍仪和伍廷芳等为代表的留学生群体的所作所为和辛亥革命百年以后中国现代化的艰难进程,昭示出这样一种真理或者未来的历史发展趋势:民主共和的理念在中国已深得人心,成为势不可当的历史潮流,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未来!在此意义上讲,孙中山、唐绍仪和伍廷芳等留学生都是推动中国历史变革、尝试民主共和的弄潮儿!也正是从孙中山、黄兴、唐绍仪与伍廷芳等众多留学生对清廷覆灭和建立共和的所作所为,人们看到了一个新型的知识分子群体主流的政治远见和天下为公的风采。在此意义上,辛亥革命并没有失败,辛亥革命的理念永存。但20世纪中国历史和人类历史的复杂性,又给如何评价辛亥革命和继承辛亥革命的思想遗产留下了无穷的问号,需要历史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乃至整个中华民族去认真反思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