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纽约篇
纽约是西部大陆的伟大所在,是心脏,是头脑,是聚焦点,是发条,是顶端,是极点,是新世界的全部体现。
——沃尔特·惠特曼
在美国发展史上,纽约不是最初一批发展起来的城市。19世纪之前,波士顿和费城就已经发展成为大城市,承载了美国的历史重负,传统、保守,抵制改变,墨守成规。但作为后起之秀,纽约与之形成鲜明对照,更愿意接受新事物,大刀阔斧地截断与过去的联系,向美国人承诺了一个令人憧憬的美好未来。它确实做到了。
纽约历史短暂,只有300多年,但经历了数次命名。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524年,意大利人佛罗伦萨船长乔瓦尼·弗拉扎诺最早来到纽约港入口处。1609年,英国航海家亨利·哈得孙沿河上溯探险,驶入了先被称作曼哈顿的地方,该河便以他的名字命名。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 个荷兰盾(相当于24 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作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由此开创了荷兰人的纽约时期。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英国有约克郡)。此时,它只是英国的一个隶属性的城镇,不能称之为城市。1686年纽约建市。
纽约最初发端于一个荷兰人的小村镇,它的兴起源于荷兰人在商业贸易上的追求。这个位于哈得孙河口的小小交易点成了欧洲人进入美国的重要站台。从起步到发展,城市地理位置非常关键。当英国清教徒开发波士顿时,这个城市位于许多小河流汇集点北方200英里处,当虔诚的贵格信徒开发费城时,这个城市位于一条中等河流岸边一百米处。然而荷兰人更具慧眼,他们选中了曼哈顿这块狭长的地带。由于它不适合广泛的农业发展,加上有利的港口便利,使得这个城市从一开始便意味着与商业贸易的密切联系。
“尽管纽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7 世纪,但是城市的身份和个性直到19世纪才清晰地被确定。……整个18世纪,纽约仍然是一个城镇——不像费城或波士顿——在与欧洲各种城市的比较中派生出其身份。它被描述为另一个利物浦,一个发展中的伦敦,一个巴黎的竞争者——但从未以它自己的特征存在。”[1]19 世纪上半期,为了谋求更好更快的发展和变革,纽约试图抛弃革命战争之前对欧洲各城市的依附关系,一直努力寻找和建立自己的身份特征。19世纪初,两个事件改变了这一切。一个是1812年的战争明确地改变了美国人的自我观念。当和平协议签署后,美国认为,它自身不仅要在政治上独立,而且要在心理上摆脱英国和欧洲的影响。这就促使纽约改变自我形象,并有助于解除它与英国各城市之间的省属关系。另外,战后,对纽约经济增长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必然是伊利运河。1820年,连接哈得孙河和五大湖区的伊利运河的竣工使纽约成了美国占有统领地位的商业中心,远远超出它以前的竞争者——波士顿和费城。伊利运河对于纽约的影响是直接而深远的。在第一年内,商业的繁荣就初露端倪,有500家商铺、12家银行和13家保险公司相继开张。伊利运河和随后建成的伊利铁路形成水路互补,中央—哈得孙铁路又向西延伸到奥尔巴尼,这样,纽约就有了两条通向西部的铁路,使得它与广阔的西部内地两位一体,成了美国名副其实的商业中转站。广阔的内陆腹地为纽约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大量的市场需求和廉价的劳动力市场,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动力和无尽的活力。因此,这条贸易路线也被称作“全国黄金路线”。在地理位置上,纽约处于大西洋沿岸城市之间,欧洲与美洲之间,有助于加强与欧洲各大城市,尤其是英国商业金融中心伦敦和利物浦之间的商贸往来。在国内外贸易交往中,纽约处于绝对霸主地位。“作为一个正在蓬勃向上的大国的首位性城市,纽约已经奠定了雄厚的基础。纽约除了确定了它在国际联系、金融业、进口贸易等方面的领导地位外,也培植了深入内地的城市网,保证了它持续增长的动力。”[2]
“1810—1830年,纽约处于一个转折点,它在文化上的支配地位逐渐显现。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慢慢从英国占领时期的废墟中彻底康复,文化生活开始复苏。”[3]“直到19世纪中期,这个城市建立了一个鲜明的自我形象——一个清晰明确的概念,关于纽约是什么和什么将成为纽约人。”[4]纽约作为美国占主导地位的贸易和文化中心的身份完全确立。但它增长得如此快速和令人惊奇,以致许多人质疑它的新地位和它对居民的影响。狂热的商业氛围和轰轰烈烈的贸易活动对纽约的影响首当其冲,因此奠定了城市的“基调”,渗透到城市生活的各个层面: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改进,街道卫生不断改善,城市治安管理逐渐步入正轨,城市高楼拔地而起,城市娱乐生活也丰富多彩。
自1665年托马斯·威利特被任命为第一任市长以来,纽约经历了几百年的历史变革。在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历史进程中,纽约始终是一座“文化大熔炉,一个新旧事物的交汇点,一种将新世界转变成美国所必需的催化剂”[5]。
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Oswald Spengler)在《西方的没落》中提到,“在1861—1865年内战期间,纽约崛起升到世界城市的地位,这也许是19世纪最具深长意味的事件”[6]。19世纪下半期是纽约城市发展的鼎盛时期,纽约凭借天时、地利、人和各种有利优势,在美国城市化进程中遥遥领先,超过了波士顿和费城,成为全国首位性城市。纽约是美国城市文化的缩影,在国家神话建构中有着特殊的地位。
20世纪以前,波士顿和费城是美国历史上两大重要城市,纽约不受重视。20世纪之后,纽约崛起,成了美国文化的中心。美国文学的中心也由波士顿迁至纽约,标志性的文化事件是:波士顿文坛的核心人物,美国第一流杂志《大西洋月刊》的主编威廉·豪威尔斯举家搬迁至纽约,并担任《哈泼斯》的专栏编辑。豪威尔斯在波士顿,乃至全国都是很有影响力的文化人,在《大西洋月刊》任职期间,他曾提携了许多优秀的文学青年,如马克·吐温、亨利·詹姆斯、舍伍德·安德森、赫姆林·加兰、斯蒂芬·克莱恩和弗兰克·诺里斯等。他首次提出“现实主义”创作原则,推动了美国现实主义文学的发展。
对纽约的文学想象最早可追溯到1809年华盛顿·欧文的《纽约外史》,这是纽约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作家写作此书的初衷是“以逗趣的形式体现我们这个城市的传统,阐述本地人的脾性、风俗和特色,给本地的风光以及熟悉的人物披上一层唤起想象力的怪念丛生的联想”[7]。故事的讲述者叫狄德里希·尼克尔包克尔(Knicherbocker),他分析“纽约人与新美国其他地区居民的差异感不是根植于给城市命名的英国殖民者,而是来源于新阿姆斯特丹的许多偏执的、世界性的、迷人传统”[8]。这部史诗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次邀请读者考古式地挖掘纽约的过去,尤其是荷兰人的创建和发展事迹”[9]。这部小说从城市历史、文化渊源和传统等方面回溯纽约城市的开发和发展,已成为并将继续成为有关社会和城市身份的有价值的资源。欧文在作品中戏仿美国的起源,把历史叙事与自己的杜撰及奇闻趣事相结合,以滑稽可笑的方式取笑他同时代的人。他借古讽今,试图提醒纽约要形成一种自我意识,明确自我身份的意识,而这也是19世纪初纽约一直努力的一项重要的在建工程。欧文是“第一位把纽约作为文学素材处理的重要作家,第一位用更广阔的文化世界的气息使纽约活跃的作家”[10]。正是“欧文把纽约和美国刻在了世界文学地图之上”[11]。
除欧文外,早期有关纽约的叙述还可以在 J.F.库柏的两部姐妹篇——《归途》(Homeward Bound)和《重建家园》(Home As Found)中找到。这两部作品出版于同一时间——1838年,这一年他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库柏镇,与女儿苏珊过着宁静而充实的生活。很少有人把这两部作品放入库柏的优秀作品之列。在此之前出版的历史小说《间谍》、海洋小说《舵手》和边疆小说《拓荒者》三部小说使库柏成为美国家喻户晓的作家。从艺术上看,这两部作品称不上上乘之作,但是从城市时代背景中看,它们为我们提供了有关那个时代美国的风俗观念,尤其是关于纽约的独特叙述,因而对于研究纽约城市风俗和观念历史具有一定的意义。
在《重建家园》中,有关纽约的物理面貌和具体的社会状况的描写较少,传递给读者的更多的是城市观念和理想。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与其说性格迥异,不如说他们都在言说和维护各自的城市观念和想法。“从这些人物及其观念中,库柏创造了他的——鲜活但又模糊不清的,正在发展中的城市。”[12]有关美国城市本土文化与欧洲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摆脱欧洲传统的影响继而发展有特色的本土文化,一直是19世纪上半期美国文化界争论的焦点。在逐渐摆脱与欧洲城市隶属关系的同时,美国也显露出它盲目自大的特点,这点不利于美国人理性地看待自身文化发展中的许多问题,库柏小说中的人物可以分成几个类型,表达了对上述问题的不同看法。
“城市维护者”伊发哈姆家族中的爱德华德、女儿伊芙与其表兄约翰从欧洲游历回来后,心中就有了一个参照物:欧洲城市文化。为此,他们虚构了一幅美好的、理想的社会道德景象。这与美国城市现实形成了鲜明的对照。爱德华德和伊芙倾向于用浪漫主义眼光观照他们的家乡,维护其美德,同情其缺点;而约翰则更客观地观察城市生活,表达了对现实的不满与失望。从严格意义上说,约翰的观点和方式更符合库柏对城市的看法。纽约狂热的气氛表现了一种空虚的活力、精神的平庸和理想的野蛮化。所以他们极力呼吁“重建家园”,认为欧洲可以为其发展提供文化传统上的借鉴。
“城市吞噬者”是在城市飞速发展中获利的人。布拉格先生是一位律师,也是伊发哈姆家的法律顾问。关于纽约他有不同的看法。他来自马萨诸塞,没有财产可以继承,最初只是个酒吧服务员,通过自己的努力白手起家,努力在城市中站稳脚跟。他认为,纽约为人们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只要能赚到钱就是本事,不管其手段如何。他还经常告诉爱德华德先生,他们的观念已经过时,不适应也不利于现在城市的发展。他家的房子在他出生不久就坍塌了,所以他没有家,就像浮萍一样在纽约漂泊,他的经历暗示了纽约的本质:无根无传统。哈米尔先生是位房地产投机商。他为伊发哈姆家庭成员讲述了一个城市土地价格如何逐步攀升的故事。福尔克特·梵·布兰特农庄的子孙把它卖给彼得·费勒,价格5 万美元;彼得·费勒把它转让给约翰·萨奇,价格25万美元;后者转手给内森·里斯,价格50万美元;现在它已值112万美元。他还强调这种事情在纽约极其寻常。正是这些“城市吞噬者”掌控着城市经济的命脉。
另外,还有作家塑造的“城市愚人”:四位女性形象格林夫人、布莱克特夫人、莱君德夫人和贾维斯夫人。她们都是伪文化精英,伪装自己有高品位,高素养,高鉴赏力。她们装腔作势,行为古怪。她们于城市文化的建设和城市品位的提升无益,无非让人觉得幼稚可笑。
作品通过这些人物之口,表达了他们对城市文化的理解和看法,但是缺少对纽约生活场景细致入微的展现,所以库柏的纽约是观念化的、理想化的城市,是不能触摸但能感受的城市。
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纽约文学发展迅速,成果颇丰。从主题上看,大致可以分为四种类型:
其一,以反映纽约上流社会风俗和家庭矛盾为中心的城市贵族文学的出现。这类作家和作品在数量上不占优势,但都是纽约文学的经典。与之相比,芝加哥和洛杉矶没有出现严格意义上的贵族文学。美国文学批评家菲利普·拉赫夫把美国文学中典雅者和粗犷者两种不同的流派形象称为“苍白脸”和“红皮肤”,前者多写上流社会,后者多写底层平民。这种分法也适用于纽约城市小说研究。其中“苍白脸”代表有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红皮肤”代表有威廉·豪威尔斯、斯蒂芬·克莱恩、欧·亨利、西奥多·德莱塞等。这两类作家的家庭背景、创作题材及风格大相径庭,因而他们观察城市的角度和呈现的城市形象也不尽相同。
亨利·詹姆斯和伊迪丝·华顿都是土生土长的纽约人,出生名门望族或贵族之家。老詹姆斯是一位哲学家,兄长威廉是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实用主义创始人。而华顿的家族可以追溯到300年前的新英格兰时期。在纽约,这样的大家族约有400户,他们从小就生活在老纽约上流社会小圈子里。如果说纽约在詹姆斯的跨文化想象和书写中只是重要的参照,那么在华顿一生的创作中,它就是主角。从某种意义上说,“老纽约”就是华顿作品的代名词。她笔下的老纽约是一个畸形的、分裂的社会,表面上拥有华丽的服饰、喧闹的舞厅和过分讲究的礼仪,实质上只是一个充斥着自私、冷酷、狭隘、残忍的“镀金大笼子”,空空如也。这个看似坚固的实体已经暴露了许多明显的裂痕和冲突。一方面受到来自外界新经济势力的压力和侵袭,其统治地位受到强烈的冲击;另一方面其内部正经历着两代人的分裂,旧有的传统观念遭到质疑和挑战。这个小圈子内部的文化冲突和隔代差异通过家庭单位来表现。“家庭冲突尤其预示着新文化在城市中深刻的影响。”[13]上层贵族家庭成了文化差异和冲突的战场,表现了历史变化中不可逃避的力量。《欢乐之家》中的主人公莉莉成了这种冲突的牺牲品。《天真时代》的结局,纽兰之子道拉斯与曾被上流社会遗弃的家庭联姻,更是旧社会崩溃的例证。文化的混乱、阶级的冲突和社会的变迁是老纽约小说的中心主题。
其二,与“苍白脸”的老纽约社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红皮肤”的城市贫民窟或“隔都”文学想象。底层社会的文化和生活是纽约文学不可回避的主题。可从贫民窟现实与景观、城市异质性和人物形象(个体与群体)三方面进行讨论:
第一,贫民窟是城市的恶性肿瘤,滋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和“罪恶”,它威胁着城市中产阶级的权威地位,颠覆了他们传统的道德价值体系,乃至于他们把贫民窟居民看作洪水猛兽而加以完全排斥和拒绝。但贫民窟及其糟糕的生活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贫民窟中的廉价公寓、肮脏的街道和破败的街区形成了一道独特的城市文学风景。豪威尔斯的《新财富危机》虽不是典型的贫民窟小说,但却有着典型的贫民窟生活描写和观照。豪威尔斯采用了上面和街道水平两种视角,主要通过马奇夫妇作为城市观光者漫游城市的姿态来完成。为了租房,他们来到一个到处是经济公寓的贫穷街区,“灰桶在人行道上排成一排,垃圾堆充满水沟;所有做生意的队伍懒散地站着;卖廉价食品的货郎推着他的车穿过街道,混杂着高兴的叫卖声、小孩的呼喊声与妇女们的责骂和闲谈声;高大、魁梧又忧郁的警察站在街角;醉汉歪歪扭扭地沿着人行道向他走去。这是一个极度贫穷的住所,有着和世界其他地方一样毫无希望的贫穷。”[14]这尤其让马奇妻子伊莎贝尔发疯,因为她是怀抱着对纽约的美好期望而来的,城市的贫穷和肮脏让她极度恼怒,甚至失望。实际上,这也是真实的城市生活。
斯蒂芬·克莱恩的《街头女郎梅季》揭开了美国城市悲剧的序幕。纽约巴华利街区包含了不同的方言、习俗和道德准则以及与道德品行无关的人的内在主观性。巴华利街区的外在表征为:衣衫褴褛的顽童、马厩式的低矮房屋、又闷又热的令人窒息的厂房、低级娱乐厅、酒馆以及黑咕隆咚的街道。这里的居民被称为“愚民”:物质匮乏、无知无识和精神贫瘠。人与人之间建立或发生关系的有效和直接的方式是暴力。暴力和恐惧是梅季家的主旋律。
第二,“异质共同体”是移民国家和移民城市的最佳代名词。不同种族移民的出现使得大都市生活充满异域特征,美国都市文化由单一的盎格鲁—撒克逊文化转变为由多种族组构的异质文化。不同种族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本土方言、道德观和价值观汇聚都市,使得都市空间“陌生化”和“异质性”突出。豪威尔斯的城市是一个异质共同体。在观光和阅读城市的过程中,马奇发现了一个由不同国籍、不同身份地位和不同特征的移民所组成的异质社会。然而由于成员的关系建立在不平等的基础之上,这个共同体的稳定性受到威胁。“异质共同体”最终在一场暴力事件中分崩离析。豪威尔斯的纽约是充满活力而又不稳定的城市。很明显,这种“异质共同体”与下文所要讨论的移民文学中的“异质性”有着本质区别:前者是站在盎格鲁—撒克逊民族立场来建构“他者”的,保持了中上层阶级身份,其叙述视角是冷漠超然的,是特许的;后者是在他者文化场域中想象“自我”的,因而本民族文化色彩更加鲜明。
第三,纽约是400户富豪家族的天堂,也是400 万个普通百姓的地狱。底层人物是纽约城市风景线上不可忽视的角色。欧·亨利作品的主人公不是单个人,而是一个群体:城市中的无产者和底层人。他们贫苦无依,走投无路。他呈现的不是几个故事而是由金钱主宰的纽约现实生活。纽约的公园、剧场、廉价酒店、破旧的公寓是欧·亨利小说故事的背景。但作家身上有着浪漫主义气质,“这使他在苦难中不悲观失望,面对人欲横流、骗子和强盗充斥的社会,他却坚信人间尚存善良、高贵的精神。因而他总是透过黑暗和苦难看到生活的亮色”[15]。他在这些贫苦人的身上看到了人性与道德的集合。欧·亨利的创作特征体现为叙述的平民化倾向,避免了宏大叙事,集中描写城市小人物的日常生活情感。
其三,现代纽约形象的呈现和现代城市意识与文化的发掘。在美国城市化进程中发展最快的城市是纽约,在这里,人们最深切、最强烈地感受到了城市现代意识,同时这种意识也体现在文学之中:人与人之间的疏离感、陌生感,现代体验的碎片化,个人理想和“美国梦”的幻灭。麦尔维尔是较早关注城市精神生活和现代性的作家。与惠特曼的城市牧歌不同,麦尔维尔看到了城市的另一面:混乱、陌生、疏离和孤寂。皮埃尔·格兰丁在来到纽约时,其内心体验到的城市现代性所带来的震惊不亚于茅盾《子夜》中吴老太爷初来上海的情景,所见几乎就是《圣经》中地狱般的幻象:在一片无法形容的混乱中,肤色各异的狂乱、病态的男男女女,身着几乎所有能想象得出的轻浮、招摇、破烂的奇装异服,在他周围乱跳乱叫,诅咒上帝。抄写员巴特比无根无源、无依无靠,虽身在世界金融中心华尔街,但始终与周围的社会格格不入,无法沟通和交流,他是人群中孤独的人。这种不工作、不吃、不动和从不解释的生活状态最好地诠释了纽约人的思想状态。律师无论用什么方式也无法消除这个雇员的心理障碍,直至巴特比饥饿致死,一切都回归平静,这预示着隔离和障碍永远无法逾越或消除。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充满金钱、空虚、嘈杂和不道德的纽约生活成了小说新主题。先锋派作家多斯·帕索斯和爵士乐时代代言人菲茨杰拉德等人把这些问题进一步深化。从一定程度上说,多斯·帕索斯的《曼哈顿中转站》是阐释齐美尔有关现代都市体验的最佳文学文本。多斯·帕索斯追求的是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曼哈顿中转站》运用印象主义和象征主义创作手法,呈现了碎片化的都市图景和瞬间的都市体验。纽约的生活不再以一幅完整图画的形式呈现在读者面前,而是被割裂了,碎片化了。整齐划一和整全完美的纽约是不存在的,只有零星散乱的场景和支离破碎的情节。在这个都市漩涡中,集体意识威胁个体意识,个体在人群中寻找自由,这注定会失败。人的个性和人性在机械力量下遭到压抑和毁灭。多斯·帕索斯笔下的纽约就是巴别塔之城的再现。
菲茨杰拉德的纽约小说主要关注物质消费文化的兴起和城市青年文化的崛起两个方面的问题。《美与孽》的主题是城市青年一代内在自我的放纵与毁灭。《了不起的盖茨比》充分展示了城市有闲阶级夸示性消费和享乐行为。物质消费文化和青年文化这两者之间有密切联系。随着消费型经济及其道德观念的兴起,文化重心开始向青年一代转移,物质消费文化和享乐主义对城市青年一代产生了腐蚀性效应。20年代,放荡不羁的生活方式风靡一时,许多青年愤世嫉俗、颠覆老一辈的道德价值观念,反对市侩作风,成为城市中的“放荡”一族。他们无所事事,精神空虚,生活没有既定的目标,肆意挥霍金钱与生命,终日沉浸在酗酒的狂欢中。城市青年的悲哀就是城市的悲哀。菲茨杰拉德敏锐地把握了这个大都市的精神氛围和文化脉搏,为其谱写了一曲真实而撼动人心的爵士乐章。
其四,少数族裔文学的兴起和发展。其中影响和成就较大的是哈莱姆黑人文学和犹太裔作家群的创作。纽约哈莱姆是美国最大的黑人社区,被誉为“美国新黑人首府”或“新黑人麦加”。20世纪20年代,黑人在北迁中,“纽约吸引了最多数的黑人,其黑人数量从1910年的91709增加到1930年的327707,增长了250%”[16]。哈莱姆原本是白人社区,20世纪20年代发生了很大的人口变迁,越来越多的黑人涌向哈莱姆,大量白人逃命式地搬离,这使得其人口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白”变“黑”。最终黑人文化在哈莱姆占据主导地位,形成了以黑人为主的贫民社区。黑人聚居区的形成是白人敌意和歧视的产物。黑人只能居住在政府划定的范围内,不能越界,否则将遭遇严厉的惩罚。从一定程度上说,哈莱姆成了黑人聚居区的代名词,它的意义已经超越了地理界线,作为一种普遍化的、现代化的种族空间出现,充斥着变化、嘈杂、消费、休闲、娱乐和犯罪。从种植园的南方到工业化的北方,就是一场从乡村到城市的旅程,期间,新黑人经历了城市化进程和现代性体验,同时也面临着种族文化身份的失落和情感背叛的危机。
“在20世纪非裔美国人的经验和文学中,正是哈莱姆被骄傲地视为非裔美国人民族想象的城市中心。”[17]哈莱姆是白人想象的建构,也是黑人文化表达和自由之地。20年代,哈莱姆文艺复兴就是新黑人自由意识的觉醒和自我表达的产物。哈莱姆的形象是自相矛盾的:“天堂之城”和“地狱之城”,后者是黑人城市表达的主导模式。尽管许多人批评城市恶劣的生存环境,但这里是新黑人们唯一可能的居住之所。“在新的城市语境中,乡村逝去的理想只有作为记忆地点而不是实际的返回之地才有意义。”[18]对美国黑人公民来说,哈莱姆与美国南方乡村形成对照,是一个充满自由、快乐和机会的幻想空间和精神乌托邦,它让黑人摆脱传统的禁锢和身体的束缚,提供了现代城市的所有机遇与可能:工作、娱乐、知识、享乐和流动,是一个避难之城。在“哈莱姆文艺复兴”的推动下,黑人城市文学在三四十年代进入了繁盛时期,大量有才华的黑人作家的突然涌现,似乎预告了第三种势力在美国文学界的诞生。”“新黑人”[19]在城市中展现了全新的面貌。代表作家有查尔斯·切斯纳特(Charles Chesnutt)、杜波依斯(W.E.B.DuBois)、韦尔登· 约翰逊(Weldon Johnson)、兰斯顿·休斯(Langston Hughs)、内拉·拉森(Nella Larsen)、克劳德·麦凯(Claude Mckay)、鲁道夫·费希尔(Rudolph Fisher)、华莱士·瑟曼(Wallace Thurman)。但是,真正标志着美国黑人文学成熟和艺术高度的作家是理查德·赖特(Richard Wright)和拉尔夫·艾里森(Ralph Ellison)。他们的代表作《土生子》[20]和《看不见的人》是黑人城市书写的经典之作。无疑,哈莱姆现代化的城市生活方式对非裔美国作家的书写有着重要意义。
20世纪初,美国迎来了历史上最大一次犹太移民浪潮。犹太作家也正是在此时崭露头角的,如玛丽·安丁的《应许之地》(1912)、亚伯拉罕·卡恩的《戴维·列文斯基的崛起》(1917)、迈克尔·戈尔德的《没钱的犹太人》(1930)、纳撒尼尔·韦斯特的《寂寞芳心小姐》(1933)和亨利·罗斯的《就说是睡着了》(1934)等。这些犹太裔作家的生活和创作与纽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绝大多数移民都是在曼哈顿登陆的,是由此踏上这片应许之地的。纽约是他们与美国近距离接触的第一站,既是其谋生的场所又是其文学想象的对象。对于居住城市边缘的犹太美国人来说,纽约是喧闹的、肮脏的、悲惨的。在新的环境里,因为其身上鲜明的文化特性与信仰基督教的信徒格格不入,他们不得不面临着一系列的城市生存和文化适应问题。《戴维·列文斯基的崛起》中的主人公戴维有着强烈的归入意愿想彻底抛弃他身上的犹太性:不去犹太教堂,不使用意第绪语,与自己的同胞和族人断绝往来,成为一个彻底的“美国人”,从而也实现了他在应许之地飞黄腾达的梦想。这是犹太人被“美国化”的典型例证。然而大多数犹太人拒绝接受同化,在美国仍然过着毫无希望的牛马生活。《就说是睡着了》中的戴维没有如此幸运,他面临的是身份认同危机。1岁多的时候他由母亲带到美国,他没有父母亲可以寄托的有关欧洲大陆的记忆,新的城市空间犹如梦魇般可怕、陌生。这部小说提出了一个普适性问题:犹太移民如何适应新的美国城市生活,并在其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和位置。
“犹太人对城市的认识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即昔日‘隔都’或‘围栏’的文化记忆和对今日现代城市的体悟共同构成了他们的感觉和认知结构。”[21]20世纪初到30年代的犹太裔美国文学主要停留在对城市现实生活的客观呈现和对在边缘线上挣扎奋斗的族人的同情,对本民族与新美国之间关系的认识趋于简单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索尔·贝娄、诺曼·梅勒、伯纳德·马拉默德、巴什维斯·辛格、菲利普·罗斯、约瑟夫·海勒等犹太作家相继登上美国文坛,并创作了许多与纽约有关的优秀作品。他们对犹太民族与新美国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行了反思,并把犹太人的城市生存上升到哲学思辨的高度,探讨了现代城市人的困境和自我本质的困惑,具有普适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