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分级诊疗政策促进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
城市的医疗服务体系主要是由城市内三级、二级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组成,乡村的医疗服务体系主要是由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组成。从国家政策可以看出,在城市内部组建区域城市医疗服务集团和在基层组建县域医共体,都是在新形势下对现有的基于城市和乡村两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服务模式的重新完善。改变过去各个医疗机构单打独斗的局面,让不同层级的医疗机构自发或有秩序地组织在一起,联合开展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统一利益服务团体。
在我国大部分省市和地级市内部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都比较健全。从软、硬件设施装备的健全程度看,东部和南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医疗机构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优于西部欠发达地区,这与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关系。如果纵向比较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装备设施,三级医院一般优于二级医院,二级医院优于一级医院。如果拿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对比看,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备水平优于村卫生室。除了地区差别外,同层级之间也存在差别。
我国现有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是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医疗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服务碎片化,部分单体公立医院规模不合理扩张。二是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据不完全统计,大城市拥有全国80%的医疗卫生资源,经济落后欠发达及中西部边远地区的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资源较匮乏。造成大医院患者人山人海一号难求,基层医疗机构门可罗雀。生活在广大乡镇和农村的百姓一旦患病,就不得不到县城、地市级城市或者省城就诊。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相比,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相对不足,质量有待提高。
2.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影响医疗卫生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西部地区医疗卫生资源质量较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不足,利用效率不高。
3.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碎片化的问题比较突出。
4.政府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宏观管理能力不强,资源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
由于上述弊端,使生活在不同地区的人民群众享受的医疗服务存在较大差异。社会的和谐发展呼唤相对公平的医疗服务体系,随着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物质生活水平和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迫切需要改变这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状。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的全科医师、健康管理师、精神医师、心理咨询师等均无法满足健康管理和服务的需要。
为解决当前医疗资源供给不足与分布不均衡的问题,缓解基层医疗机构能力较弱的困境,克服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现象等多种问题,国家提出了新一轮的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改革之一就是从建设医疗联合体寻找突破口,解决长期以来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失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相对薄弱的问题,并通过各种类型医联体的建设和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进一完善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技术与服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