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两次均产运动——人民的历史之一章
十世纪末年(993—995)四川成都平原爆发了伟大的农民均产运动。
十二世纪初期(1130—1135)湖南洞庭湖一带产米区又爆发了和上次意义相同的运动。
在地主官僚贵族的高压的统治之下,有组织的正规军,犀利的武器,加上全国的财力,这两次均产运动当然是被“肃清”了。失败的鲜血在历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
宋代这两次失败的运动之所以值得现代人特别研究,是因为它们提出了明显的经济的政治的要求,改革的方案,具体的实践,是自觉的人民的呼声,是人民的历史的一章。
第一次的均产运动,宋·李攸《宋朝事实》卷十七记:
说明了刺激这一运动的两个政治经济的因素,第一是宋军平蜀,把蜀中的财赋都当作战利品运到开封。第二是新治权的统制商业行为,使人民生活陷于绝境。这两个因素造成了蜀人的心理反抗,不甘于被征服者的奴役,剥削,起来要求经济上的均等和政治上的解放。
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所记大体相同,他说:
均贫富的方案和实践,宋·沈括《梦溪笔谈》二十五记(王明清《挥塵后录》五同):
就是把富豪地主的过剩的,除开生活必需以外的财粟,用公开的手续,让他们自己报告,由人民调发,分配给贫民,这一新的经济措施自然获得广大的贫民阶层的支持。相对的严明的军纪和合理的政治,使这一运动更获得广大的发展,虽然遭遇政府正规军,数和质都占优势的大军所围剿而消灭,然而,在几十年后,这一运动的成果仍然温暖地被保存于蜀中父老子弟的心坎中。
第二次的均产运动的背景,绍兴三年(1133)伪齐尚书户部郎中兼权给事中冯长宁尚书右司员外郎许同伯同修什一税法,报告北宋的税制,给豪富地丰以兼并的机会,造成贫富对立的尖锐现象说:
洞庭湖沿岸是最饶足的米仓,贫富对立的现象也就特别显著。当宋徽宗正在穷奢极欲,搜敛豪取,建宫室,崇道教,求长生的时候,洞庭西岸武陵的农民钟相,相对地在宣扬等贵贱,均贫富的新教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三十一记:
钟相的作风比李顺又进一步,不但要均贫富,而且要等贵贱,就现在的意义说,不只是彻底消灭地主贵族集团的经济特权,而是更进一步,消除更根本的这一集团人搜括剥削的政治特权。使人人有平等的经济的享受,有过问政治,运用政权的权利。这一运动所消灭的对象,是贪污不法的官吏,武断乡曲的儒生,不劳而食的僧道,和劳苦民众的寄生虫巫医卜祝,四种靠原始迷信生活的废物。所破坏的对象是特权阶级所凭藉的官府,和保护官府安全的城市,僧道所在的为民脂民膏所经营的寺观,以及豪右之家,农民所最痛恨的吸血鬼的巢穴。
这一运动经过几次的挫折,最后,于1135年为名将岳飞所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