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
第一节 目标制定
【标准条文】
1.1.1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等内容。(4分)
1.1.2 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包括安全事故控制目标、隐患治理目标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等在内的安全生产总目标和年度目标。(6分)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
3.奋斗目标。到2007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事故多发状况得到扭转,工矿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人数、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运输万车死亡率等指标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到2010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力争到2020年,我国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性好转,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等指标达到或者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16.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要制订全国安全生产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年度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建立全国和分省(区、市)的控制指标体系,对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定量控制和考核。从2004年起,国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下达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指标,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考核。对各省(区、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公告、简报等形式,每季度公布一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第25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在制定国家、地区发展规划时,要同步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专项规划。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实在企业发展和日常工作之中,在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中要突出安全生产,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
到2015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能力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安全监管监察体系更加完善,各类事故死亡总人数下降10%以上,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2.5%以上,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15%以上,特别重大事故起数下降50%以上,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以上……
☆《水利部关于印发2014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水安监〔2014〕69号)
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水利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理解要点】
1.安全科学理论体系的发展经历了具有代表性的三个阶段:从工业社会到20世纪50年代主要发展了事故学理论;20世纪50—80年代发展了危险分析与风险控制理论;20世纪90年代以来,现代的安全科学原理初见端倪,目前还在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之中。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管理学家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1954年在其名著《管理实践》中最先提出的,其后他又提出“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的主张。德鲁克认为,并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标,而是相反,有了目标才能确定每个人的工作。所以“企业的使命和任务,必须转化为目标”,如果一个领域没有目标,这个领域的工作必然被忽视。因此管理者应该通过目标对下级进行管理,当组织最高层管理者确定了组织目标后,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分解,转变成各个部门以及各个人的分目标,管理者根据分目标的完成情况对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目标管理理论已经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被长期应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从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制定安全生产目标来展开的。
2.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为项目法人和参建各方提供了安全生产关注的焦点,是整个项目安全生产方面要达到的核心目的和预期结果,是项目法人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项目法人向社会及从业人员在安全方面做出的承诺,也是项目法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能够使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明确要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或安全生产工作的努力方向,为各参建单位建立和分解安全生产目标提供了依据,有利于各方统一思想、统一调动安全管理和技术资源,共同努力达到预期目的。同时,项目安全生产目标也是相关主管部门对项目、项目法人以及对各参建单位进行安全考核和奖励的依据。
3.目标管理是很多领域常用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和考核等内容,是确保贯彻和实现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度保障,更有利于项目法人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促进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目的一致、责任清楚、有效分解落实。
4.具体制定项目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时可按SMART原则进行,即:
——S(Specific)目标计划必须具体、明确,尽可能量化为具体数据;
——M(Measurable)目标计划必须是可衡量的,要把目标转化为指标,以便于评价;
——A(Attainable)目标计划必须是可实现的,根据项目的资源条件来设计目标,使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R(Realistic)目标计划必须是现实的、实实在在的,各项目标之间有关联,相互支持,符合实际;
——T(Time bound)目标计划必须有完成时间期限,各项目标要订出明确的完成时间或日期,便于监控评价。
5.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
(2)紧密结合项目性质、建设规模、周期和安全生产风险情况;
(3)根据项目经济、技术状况,既要保证经济、技术可行,又不能过高或过低;
(4)紧密结合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以及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事故教训。
6.安全生产目标的表述,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绝对数,如杜绝人身伤亡事故;二是相对数,如较大事故起数下降30%以上;三是远景描述,如达到或接近发达国家同类水平等。可以是一种或几种方式的并用。
项目法人的安全生产目标要根据安全管理的实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需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如:
(1)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事故发生率;
2)伤亡率;
3)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次数;
4)项目千人负伤率;
5)一般事故降低数等。
(2)隐患治理目标:
1)隐患排查率;
2)隐患治理率等。
(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或佩带)率;
2)安全投入保障率;
3)安全制度完整率;
4)安全教育培训率;
5)重要设备检查率;
6)安全设施完好率;
7)危险性较大作业检查率;
8)安全警示标志完整率;
9)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率;
10)职业病发病率;
11)汛前检查率;
12)应急演练覆盖率;
13)事故报告及时率;
14)各类事故“四不放过”处理100%;
15)安全管理督促检查覆盖率等。
【实施要求】
1.项目法人应制定项目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其内容应包括项目法人和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制定的职责、内容和分解要求,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方式及时机和考核结果的利用等。
2.项目法人首先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体策划,提出项目安全生产总目标,进而按项目进展和总目标,进一步制定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年度目标的制定一般在完成本年度的目标考核评价后,制定下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
3.项目法人各部门和所有各参建单位应按制度要求根据自身在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方面的职责和作用,进一步在本单位建立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形成推动落实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目标体系、责任体系和激励考核机制,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4.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通常应包括各类事故控制目标(含人员伤亡、机械设备安全、交通安全、火灾事故及职业病等控制目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目标应具体、合理、可考核评价。
5.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目标管理制度应形成文件,经审批后发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实施。
【评审方法及评分标准】
对1.1.1条款:查相关文件和记录。
无该项制度,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不得分;制度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对1.1.2条款:查目标文件和记录。
未制定相关目标,或未以正式文件颁布,不得分;目标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