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共和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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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 “决不当李自成”

新中国成立后,国民经济建设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艰难起步。党和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的政策,资本的逐利本性使其通过各种办法拉拢和腐蚀干部。党内也有一些干部革命意志薄弱,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逐渐蜕化变质。这些干部将毛泽东在革命胜利前夕“进城赶考”时提出的“决不当李自成,希望考个好成绩”的警示当作耳旁风,抛之脑后。1952年元旦,毛泽东要求:“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

“抓老虎”、“反五毒”

1951年,抗美援朝战争进入高潮。为了支援前线,是年10月,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增产节约运动。正当全国人民努力增加生产、厉行节约的时候,各地陆续暴露出党政机关内部存在“三害”(贪污、浪费现象和官僚主义)问题,有的情况甚为严重。12月1日,党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针对进城两年来严重的贪污案件不断发生,决定开展“三反”斗争。“三反”运动的开展,进一步暴露党政军机关从事生产经营存在着严重问题,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受到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沉溺于追逐利润,贪图享受,以致发生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12月8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此后,一个全国规模的“三反”运动开展起来。1952年1月4日,中央又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要求抓住重大典型案件的处理,推动运动发展。

1951年底到1952年初,全国掀起了群众性的“三反”运动打“虎”(打击贪污犯)高潮。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三反”斗争进入处理阶段,有关处理工作进入法律程序;同年10月,“三反”运动结束。这次斗争,全国共查处被贪污的账款账物6亿元,有38402名贪污分子受到刑事处理。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后惩治腐败的第一场战役。

在“三反”运动中,党政机关内部的贪污行为,往往与不法商人的“五毒”(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行为密切关联。要彻底铲除“三害”,就必须打击“五毒”。为此,1952年1月26日,党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要求在全国一切城市,首先在大城市和中等城市中,依靠工人阶级,团结守法的私营工商业者及其他市民,向着违法的资本家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以配合党政军民内部的“三反”斗争。

2月上旬,“五反”运动首先在各大城市开始,并且很快在全国展开。运动中揭露出武汉、上海、北京等地的一些奸商用烂棉花做“急救包”,用腐坏原料制作罐头食品,用发霉的面粉做饼干,高价卖给志愿军,发国难财,造成一些战士致病致残等严重后果,性质极其恶劣。这些情况激起全社会的公愤,“打退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成为全国上下强烈的呼声。

1952年3月5日,毛泽东根据“五反”运动进展情况,适时地提出了在“五反”运动中对工商户处理的五条基本原则,并将私营工商业户分别划分为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五种类型,并指出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6月13日,周恩来签署《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指示》,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定案审理工作,务求做到合情合理,始能既有利于清楚工商业者的‘五毒’,又有利于团结工商业者发展生产和经营”。同年10月,“五反”运动也宣告胜利结束。

处决两个,挽救两万个

1952年2月10日下午,保定东关大校场,“砰!”“砰!”——两颗子弹从背后结束了刘青山、张子善的一生。他们为自己背离人民犯下的罪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这两声枪响也为“三反”运动中暴露出来的、新中国成立初党内最大的腐败案画上了句号。

刘青山、张子善是经历过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严峻考验的党员干部。革命时期,刘青山、张子善二人可以说都是党的干部队伍中的佼佼者,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过贡献。但是,进城后,他们贪污腐败、蜕化变质,成为人民的罪人。

1951年底,全国的“三反”运动进入高潮,各地都抓住了一些“老虎”,刘青山、张子善是当时河北省天津地区干部群众揪出的“大老虎”。

1951年12月20日,华北局将刘青山、张子善的处理意见请示中央。当周恩来问毛主席的意见时,毛泽东只说了两个字:“死刑”,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毛泽东态度决绝:“不准。”

在我党的历史上,处理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一方面能不杀尽量不杀,教育为主,另一方面该杀的则决不手软,铁面无私。党中央处理刘青山、张子善也是慎之又慎。在正式作出决定前,1951年12月下旬,华北局通过河北省委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两犯量刑的意见,地委在家的8个委员一致意见是处以死刑。参加讨论的绝大多数地区党员干部都同意判处死刑。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人民法院组织的公审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大会在当时的省会保定举行。图为公审大会现场。(新华社资料照片)

1952年2月3日,华北局常委会研究布置公审刘青山、张子善的事宜。时任华北局书记薄一波回忆:公审大会之前,刘、张的老领导时任天津市委书记黄敬等顾念他们在战争年代出生入死,有过功劳,提出向毛泽东呈请是否可以不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薄一波向毛泽东陈情,毛泽东态度鲜明地说:“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二十个,二百个,二千个,二万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刘青山、张子善公审后被执行死刑。时任河北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也是刘青山、张子善案办案组组长的孙光瑞回忆,公审前张子善追悔莫及:“伤痛!万分伤痛!现在已经来不及说别的了,只有接受这血的教训!”刘青山则留下了“拿我做个典型吧”这句遗言。

邓小平后来曾说:“1952年杀了两个人,一个刘青山,一个张子善,起了很大的作用。”共和国反腐第一枪震动全国,两声枪响,起到了振聋发聩、扶正祛邪的良好效果;两颗子弹,宣示了党中央反腐肃贪的坚定决心。

参考文献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安子文<关于结束“三反”>运动和处理遗留问题的报告》, 《新中国成立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

谢忱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50年回顾与思考》,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

李颖编著:《共和国历史的细节》,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