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误工费
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
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具体说明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这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能增加。在人身损害发生后,这种误工费的发生是十分常见的。任何身体伤害都会对正常的工作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而医疗诊治一般也需要一定的周期。财产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应坚定地予以维护。误工费的发生是人身损害的直接后果之一,自然应当成为赔偿义务人赔偿内容的一部分。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三)误工费的确定
确定误工费应考虑两个因素:误工时间及赔偿标准。
1.误工时间。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应当按照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
(1)受害人没有构成伤残的,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有法医鉴定的,亦可根据法医医疗建议确定误工时间。
(2)受害人构成伤残而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最长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至于定残之后,因完全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的预期收入损失应当以残疾赔偿金方式给予赔偿,就不属于误工费之列。其中,如定残鉴定结论存在二份及二份以上,在二份以上的法医鉴定所依据的事实相同且结论一致的情况下,说明受害人在首次评残时其合理治疗康复期已满,误工的原因已经消除,应以首次定残日期作为受害人误工的截止日期;二个以上的鉴定结论不同时,说明受害人定残的根据不同,之前的鉴定对受害人的损害评定不全面,则应当根据最终采信的法医鉴定的时间作为定残时间。
2.误工费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误工费应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三种不同的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应有用工合同、工资表、用人单位的证明(含收入实际减少的证明)予以证实。另外,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2)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这里一般应有最近三年的收入证明。
(3)受害人无法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收入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这里一般应有受害人所从事行业情况的证明。
(四)案例演算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时误工费的确定
刘强和牛小丽是一对夫妻,二人都在某百货商店任职,有一天是周末,刘、牛夫妇按照计划回乡下的老家看望父母。当二人在车站等车时,突然刮起了大风,车站旁边是某公司的巨幅广告,该广告悬挂时间已经过长,经不起风吹而倒落下来,恰好砸倒了牛小丽,牛小丽当场昏迷,送往医院后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是造成牛小丽锁骨骨折。牛小丽在医院治疗了50天,病愈后出院,在家休养恢复了10天后,经医生同意开始正常上班。在这60天中,由于牛小丽没有上班,单位停发了她的工资。牛小丽平时的工资是300元/天,这样,她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金为:
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误工费的确定
吴玉在市中心自己开了一家理发店,没有聘用员工,又当老板又当伙计。一次,因为价钱问题,一个顾客和吴玉结下怨恨,事隔不久,这个顾客指使几个人找上门来寻衅滋事。几个人把吴玉打成重伤,后经医院治疗20天后吴玉出院,方能正常营业。由于吴玉全凭自己一人支撑这家理发店,在住院期间该店其实处于关闭状态。在过去三年中,该理发店的生意一直不错,平均每年收入有36500元,有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作为证明。这样,吴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为100元/天,他可以获得的误工费赔偿金为:
3.无固定收入,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时误工费的确定
赵天凤为一个普通市民,半年前下岗,在自家门前租了一家门面做起糕点生意。赵天凤做糕点的手艺很好,生意也不错,在一天晚上,赵天凤将要关门时,恰好有几个喝醉酒的人进店,在拿走大量糕点后拒绝付款,赵天凤和这几个人争吵起来,在争吵过程中,赵天凤被人用器具击中头部,幸好附近有人赶来及时制止,并将赵天凤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赵天凤有一定程度的脑震荡,医生建议住院治疗。经过了15天,赵天凤康复出院,又能正常营业。由于赵天凤在半年前失业开起了糕点店,所以她无从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当地有一家食品厂,经营效益一直不错,其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为100元/天,这样,赵天凤的收入状况就可以参照该食品厂职工工资来确定,她可以获得的误工费赔偿金为:
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应承担其误工费的举证责任。对于有固定收入者,受害人应举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并且对一些高收入者还应提供完税证明或劳动合同予以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