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农耕文化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二 古代的农耕文化

古代的东北农耕文化可以分为六个阶段,即青铜时代、战国燕秦汉至北朝时期、唐代渤海时期、辽金时期、元明时期、清代前期至1840年,既有中原农耕文化的传播,又有东北民族积极的参与,推动着东北古代的农耕文化不断发展。

(一)青铜时代的原始农耕文化

自夏商周时期开始,东北地区进入青铜时代。这一时期,原始农耕文化中尽管石器仍占有重要比重,但是青铜文化的因素开始出现并产生重要影响,从而推动原始农耕文化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青铜时代,东北原始农耕文化遗存分布广泛,典型的文化遗存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夏家店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属于青铜时代早期,主要分布在东北的“西辽河水系区”,以“绳纹鼓腹鬲、尊形鬲、甗、鼎、尊、盆、瓮”为典型陶器[54],以种植粟为主要经济生产方式,以家畜饲养业为补充,保留了渔猎与采集的传统[55],长期定居而形成“固守老屋”的习俗[56],还发现大体上与二里头文化时代相当的石磬[57]。从辽西地区青铜时代的遗址中可以看出,原始农耕在夏家店下层文化中被继承并发展,在夏家店上层文化中出现了衰落的迹象。随着中原青铜文化因素出现在夏家店上层文化,青铜农具、占卜习俗表明中原的农耕文化传入这一地区。

二是西团山文化。西团山文化是两周时期兴起于东北地区的一种较为发达的青铜文化,是夫余文化的土著源头。西团山文化分布的范围,东到张广才岭,南到辉发河、饮马河、伊通河上游,西到伊通河中下游、东辽河沿岸,北到拉林河上、中游,大致上相当于长白山地与松辽平原交汇地带。[58]在西团山文化的墓葬中,随葬猪下颌骨、猪牙[59]以及磨制石斧、陶纺轮等[60],晚期墓葬中出土石斧、石锛、石铲等农业生产工具[61],居住址出土农业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粟”粒状炭渣[62],发现了粟、黍、黄豆等三种农作物,以及麻绳、麻布或布纹痕迹[63],反映了先民的生产生活以农业经济为主。

三是兴城遗址。兴城遗址包含新石器时代与青铜时代两个时代的文化,后一文化是以“深地穴式房址”“手制素面夹砂陶器”“磨制石器”为主的青铜文化。[64]在出土的陶器中,大口的筒形罐和鼓腹罐的数量较多,纺轮在数量和种类上都很多,还出土1件男性的陶塑像以及陶哨、动物塑雕等。[65]兴城文化青铜时代文化层的内涵丰富,原始农业传统长期传承发展,但是中、晚期渔猎经济的比重增大,原始农业呈现从繁荣到渐衰的过程。

四是大嘴子遗址。大嘴子遗址是辽东半岛青铜时代文化遗存,分为三期文化,一期文化约距今4000年,三期文化距今3300至3100年。[66]第一期文化出土石斧、石刀等农业生产工具[67],数量较多,表明农业的收获量已经相当可观[68];第二期文化延续了第一期文化中的农业经济生产方式,渔猎经济占有一定的地位,并且出现纺织业;第三期文化遗存中,农业生产工具的数量众多并且形状各异,出土装有旱作与稻作两种炭化谷粒的6个陶罐,反映了农作物的收获颇丰、农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69]大嘴子遗址的青铜文化遗存展示了原始农耕循序渐进的发展过程,渔业、家畜饲养业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具有农业文明、海洋文化与渔猎文化交融的特点。

五是白金宝文化。白金宝文化是东北地区颇具地方特色的青铜文化遗存,出土了用于农业收割的蚌器,有蚌刀、蚌镰,前者多达40余件,后者虽然数量相对较少,但是制作“相当精致、实用”。[70]长岭县后八十八号屯北岗青铜时代遗址中,出土1件尾部残缺的蚌镰,长度为15.2厘米,最宽的部分为4.5厘米。[71]蚌刀、蚌镰的出现,表明在渔猎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居民同样从事较为原始的农业生产,因地制宜地发展农业经济。

从经济分区上看,这一时期农耕区域在向北扩展:黑龙江的莺歌岭文化遗存表明先民“过着定居的农业生活,家畜饲养也有一定发展”,白金宝文化遗存中出现“许多农用蚌刀、蚌镰”且“畜牧业也较为发达”,但是渔猎经济的比重仍然较大;西团山文化成为中部农耕中心区,出土的石制农具和分布广泛的猪饲养业表明原始农耕较为发达,而渔猎经济成为重要的补充;南部沿海地区,“郭家村上层房址发现了炭化谷粒,证明当时已知种植谷子”,其“渔业生产”则“居东北各地之冠”;辽西地区的夏家店下层文化中,“丰下遗址出土有成堆的炭化谷物,经鉴定有粟稷两种”,“四分地陶甗中的炭化谷物,子实已脱壳,形态大小与现代的黄米很相似,应是古代北方稷的一个品种,经鉴定已栽培化”,“畜类饲养很发达,最普遍的是猪,牛、羊次之,狗又次之”,至夏家店下层文化,“以游牧为主的山戎,同以农业为主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居民的融合,形成了农牧并重的新的经济类型”。[72]此外,阜新勿欢池遗址发现17段人工水渠性质的沟,“明显分为干、支、毛渠,并在其交汇处还发现有排水、泻水、分水等设施遗迹现象”,“沟与沟之间纵横交错,相互贯通,将土地分割成若干长方形地块的现象,初步认定这是一处古代人工挖修的原始农田灌溉系统”,其年代早于遗址墓葬,墓葬应为高台山文化类型,属于青铜时代。[73]这一遗址是目前发现的东北地区罕见的早期水利灌溉遗存。

先秦时期,箕子率领殷遗民迁移到东北地区。当时汉民族尚未形成,这些来自中原的华夏族(华夏族是构成汉民族的主体),将“田蚕”耕作技术传入东北,还带来了他们熟知的历法、天文知识,以及礼俗传统,推动濊人农耕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史料记载,西周时期,东北古国名蒍国,“以黍为食”[74],反映了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从事旱作生产。东胡族系中的山戎,种植“冬葱”和“戎菽”[75],反映了东北民族在狩猎、游牧生活中也从事作物种植。春秋时期退出历史舞台的令支、孤竹、无终等古国,在燕国设置郡县后,其地皆成为郡县统治的中心,成为燕秦汉统治的重要城邑所在地,东北古国文化与传入的中原文化先后融合发展,成为边郡地区农耕文化的组成部分。

(二)燕秦汉魏晋北朝时期的农耕文化

东北进入铁器时代,在时间上与中原的战国时代相当。燕秦时期,在东北设置郡县,传播中原农耕文化;秦汉时期,中央王朝逐步完善、革新东北的行政建制,东北边郡的农耕文化与中原基本同步;汉晋北朝时期,东北民族渐次兴起,东北地方政权在农业开发中的作用不断加强,东北农耕文化的地域特征日益显著。这一时期,东北地区的农耕文化形成并呈现初步发展的态势。

早在春秋时期,齐桓公二十三年(前663)“山戎伐燕”[76],齐桓公出兵救燕,击败山戎,顺路讨伐令支、孤竹,并且交由燕国统治。据司马彪的《后汉书志·郡国五》,辽西郡有令支县,县内有孤竹城。[77]另外,据《汉书·地理志》,右北平郡的无终县是“故无终子国”[78]。燕国自周王分封完成对令支、孤竹、无终等东北古国的兼并,势力不断向东北挺进。大约在燕昭王时期,燕国对东北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军事征伐,燕将秦开率军击败东胡,逼迫东胡远遁千余里。为了巩固对东北边地的统治,一方面,燕国修筑长城边塞,“自造阳至襄平”,戍守边地;另一方面,设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5个一字排开的边郡,推行郡县统治。[79]不仅如此,燕王还派遣秦开进军箕子朝鲜,夺取其西土,号称“取地二千余里”,将燕国与朝鲜的边界划定在满番汗。[80]燕国在全盛之际,又在夺取的真番、朝鲜之地设置官吏,修筑边塞,进行统治。[81]这一时期,燕王派遣秦开开疆拓土,击败东胡、箕子朝鲜,修筑长城边塞戍卫疆土、设置边郡治理边地。正是在强有力的军事戍卫的保障下,燕国的政治制度得以在东北边地推行,古城、关隘、鄣燧、居住址分布在广阔的边地。由周武王分封召公所建北燕,虽然“外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82],但是与东北部族相比,其农业经济相对发达。燕人的到来为东北地区输入了具有燕文化特征的农耕文化,推动东北地区由青铜时代进入铁器时代。

秦人继承了周人的农业传统,整合农耕文化资源,实现富国强兵,进而以武力灭六国,建立统一的秦王朝。秦王朝的统一战争结束了燕王对东北边郡的统治,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传播秦人的农耕文化。《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记载,蔡邕曾上书进言:“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汉起塞垣,所以别内外,异殊俗也。”[83]据考古发现,燕秦时期,以长城为界,东北地区出现4个农业中心区:以南的3个农业区分别是“以奈曼、敖汉、兴隆等地为代表的西部农业区”“以辽阳、鞍山、抚顺等地为代表的中部农业区”“以宽甸等地为代表的东部农业区”,已经发展成为“比较广泛使用铁器的发达农业经济区”;以北则是“以长蛇山、猴石山、西荒山等地为代表的吉长地区”,这一农业经济区是“以石制农具为主的原始农业经济区”。[84]这反映出东北边郡的农业经济与中原地区同步发展,并且生活在塞外的东北民族也从事农业生产、开发东北边地。

西汉王朝建立后,经过汉初的休养生息,经济得到恢复。汉高祖刘邦亲征平定燕王臧荼发动的叛乱,分封近臣卢绾为燕王,管辖东北边郡。燕王卢绾统治时期,重修了辽东故塞,与朝鲜划定边界,“至浿水为界”,恢复了长城边塞的防御功能。随着中央王朝逐步取消燕王对东北边郡的统治,汉文化在东北边郡成为主流文化。两汉时期,中央王朝对东北边郡的统治政策时有变化,对东北边郡农业开发、农业技术推广以及农业人口构成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其一,两汉王朝在东北推行郡县制,曾增设“汉四郡”,统一政令,奖励“力田”,借贷粮种、农具,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犁耕、耧车,依法减免赋税,推动东北农业经济与中原地区同步发展。其二,在边地由“募民实边”到推行屯田制度,向辽东迁入一定数量的农业人口,将边塞戍守与垦荒实边相结合,积极开发东北边地。其三,自汉初修葺东北边塞至昭帝时期修筑玄菟郡城邑,在中央王朝的主导下进行大规模的军事工事修建,作为发展边地农业经济的保障。其四,设置东北边郡铁官,推广鼓风冶铁技术,为铁农具的普及提供条件。[85]其五,东北民族渐次兴起,随着“汉四郡”的设置、乌桓内迁、辽东属国的设置等等,东北部分非农业民族转而从事农耕,也有不少开垦的土地由农垦改为游牧生产方式,农耕文化的影响区域随之发生变动。这一时期,东北边郡出土了大量铁制农业生产工具,有铁铲、铁锄、铁铧、铁镬、铁镰、三齿耙等[86];墓葬中出土了随葬的“陶灶、猪圈、厕所、陶仓、陶井一类的明器”[87]。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出土的遗存,更加直观地反映了汉代东北边郡居民的农耕生活。遗址发掘的6处居住址内遗存丰富,其中房屋内有炉灶,院落里有水井、猪圈、厕所,遗物中有农业生产工具和钱币等,居址一中还出土了一小堆炭化高粱[88](见图1-1)。根据这些遗存可推测,当时生活在辽东边郡的居民,长期聚居生活,营造房屋;他们使用铁制农具从事农业生产,用铁镬、铁铲、铁铧、铁锸、铁耙起土,用铁锄除草,用铁镰收割庄稼,在猪圈、厕所囤积粪肥用于施肥,开始推广牛耕、犁耕。在第五居住址中,出土了陶磨,表明当时采用“旋转式的陶磨”加工粮食;高粱是他们栽培的重要农作物;他们打井用于日常取水和浇灌农田,这样就不必生活在临水的地方。井有土窖井和陶井之别,但是功能相同,而且“筑井技术”较为“发达”。与房址同时代的7座砖窑址,出土了铁制工具以及钱币等,表明烧窑业由农业的副业脱离出来,成为专业化生产部门。[89]在辽宁地区,辽阳的三道壕遗址出土了炭化高粱、朝阳袁台子柳城遗址出土了炭化谷子等农作物,柳城遗址还发现了圆形粮仓,不仅“仓底储存炭化谷子”、容积能达到15万斤,而且为了防潮还对个别粮仓的底部进行了垫高处理。[90]此外,魏晋时期,高粱在东北经过长期栽培,出现了优质品种,史书记载名为“赤粱”。魏武帝爱吃赤粱,以辽东赤粱制作御粥。[91]汉文化在东北边郡的传播,推动东北南部地区农耕文化取得长足的发展。

图1-1 辽阳三道壕第一居住址出土的高粱遗存

图片来源:李文信《辽阳三道壕西汉村落遗址》,《考古学报》1957年第1期,图版五。

在汉代东夷民族中,东胡部族的粗放农作、秽貊部族的五谷种植、肃慎部族的家畜饲养已经出现并形成传统,东北诸民族习俗文化中蕴含的农耕文化传统的雏形已经显现。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燕、北魏等政权都曾试图开发东北的农业经济,但是生逢乱世,难以在东北边地施展其奖励农耕、发展农业的抱负。

(三)隋唐时期的农耕文化

《新唐书·北狄列传》中记载了东北民族从事农耕的状况,反映了这一时期东北民族的农耕文化。奚为东胡的一支,属东北民族,北魏时称“库真奚”,“逐水草畜牧,居毡庐,环车为营”,过着游牧生活。奚人种植穄,收获后窖藏在山下。[92]室韦与黑水靺鞨毗邻,各部之间人口不一,“小或千户,大数千户”,他们“滨散川谷”,“逐水草而处,不税敛”,居无定所;室韦所居环境较为恶劣,气候严寒,“夏雾雨,冬霜霰”,部众“剡木为犁,人挽以耕”,出现犁耕,但是以人力而非铁器从事生产,农耕的收获非常有限;室韦的畜牧业生产中,“其畜无羊少马,有牛不用”,“有巨豕食之,韦其皮为服若席”,家畜饲养不仅可以提供食物,而且可以提供皮毛用作服饰、铺作席子。[93]黑水靺鞨以射猎为生,畜牧业发达,畜养豕,农业生产中使用车马,田耦以耕,以人力推车,种植粟麦。[94]唐代曾设黑水府,隶属幽州都督,统领黑水靺鞨。渤海兴起后,黑水靺鞨曾归附渤海。

渤海是由粟末靺鞨建立的东北地方政权,臣属唐朝,学习唐朝制度,被誉为“海东盛国”。渤海国农业经济的发展与统治者重视农业有着直接的关系。统治者仿照唐朝制度设置职官,“设立了专门的农政机构”[95]。其中,仁部相当于唐三省六部中的户部,“掌土地、钱谷之政,贡赋之差”;信部相当于唐工部尚书,“掌山泽、屯田、营造之事”;“大农寺”相当于唐的“司农寺”,“掌仓储委积之事”。[96]在农政机构的管理下,渤海国的农业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渤海的农耕文化深受中原唐王朝的影响。在农业管理机构的设置上,渤海积极向唐朝学习,与唐王朝之间的交往也推动了唐文化向渤海的传播。渤海国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适宜农业经济的发展,其丰富的物产在劳动力充裕的条件下得到较为充分的开发,形成了具有地缘优势的农产名品。史书列举了渤海国丰富的物产:“俗所贵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豉,扶余之鹿,鄚颉之豕,率宾之马,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绸,位城之铁,卢城之稻,湄沱湖之鲫。果有丸都之李,乐游之梨。”[97]

随着疆域的扩展和国力的增强,渤海国的人口剧增,劳动力数量得到充实,农垦区不断扩展,出现了新兴的农垦区,“忽汗水(牡丹江)流域、海兰江流域、珲春河流域、率宾水(绥芬河)流域及兴凯湖滨地区等都垦出大片农田”,不仅开发旱田,而且出现水田,“农作物种植区域呈现出由南向北、由西向东、由平原向山区发展的态势”。[98]渤海国疆域的拓展和国力的兴盛推动了农耕文化的兴起,而渤海国的衰亡也造成农耕文化的衰落。尽管如此,渤海国时期农业经济的发展为辽金东北农业的辉煌发展提供了必要条件,又为农耕文化的再度兴盛积蓄了力量。

(四)辽金时期的农耕文化

契丹与女真都不是土著的农耕民族,前者为游牧民族,后者为渔猎民族。但是在建立辽朝和金朝的进程中,农耕经济都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推动其社会转型,更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耕文化。辽金两朝对东北地区的统治,为东北农耕文化书写了浓墨重彩的篇章。

契丹是北方游牧民族,善于畜牧和田猎,北魏、北齐时期见诸正史,与北朝之间的联系不断增多,至隋唐时期在部族首领的积极推动下开始发展农业经济。在建立辽朝,统一北方的进程中,契丹先后征服了东北地区的奚、霫、室韦、乌古、敌烈、女真、渤海等民族、部族[99],统治了东北地区。为了巩固辽朝在东北地区的统治,统治者积极开发东北的农业经济,推行奖励农作的政策,劝民从事农业生产,推行军事屯田,移民开发东北边地,将中京、东京地区开发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粮食产区,如辽道宗时期中京地区曾“积粟十五万斛”、东京各地的和籴仓积粮达“二三十万硕”[100]。这一时期,不仅在西辽河流域插花式地开发农业垦殖区,还在辽西、辽东地区集中开辟农垦区。农业人口集中分布在这些农垦地带,辛勤劳作。辽代制铁业较为发达,铁制农具得到较为普遍的推广。在种植业方面,除了旱作谷物,还种植麻和少量桑树,栽培果树、西瓜,种植品种较为丰富。

女真建立金朝,将东北的农耕文化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女真民族为东北地区的渔猎民族,完颜部是较早定居并从事农业生产的部族,并统一女真各部,发展成为统一北方的金朝。统治者为了开发东北地区,推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农业生产的政策和举措,包括“移民实内政策”“屯田垦荒政策”“受田制度”“牛头税制”,以及奖励农耕、设置劝农司和常平仓等等。金代的农垦区遍布阿什河和拉林河流域、松花江中游以西和以南地区、牡丹江流域、图们江流域、绥芬河流域、嫩江流域、松花江下游和乌苏里江流域;使用铁制农具、牛耕生产更为普遍,垄作制得到推广;内迁大量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农业人口、粮食产量相当客观,粟成为税收的对象,菽、葱、蒜、韭等广泛种植,在统治者推行鼓励桑枣种植的田制影响下,桑枣种植也有所发展。

辽金时期,在契丹、女真诸部族兴起的进程中,部族首领就开始鼓励农耕。如契丹民族因气候环境因素所限,仅种植黍、稌,且生产方式非常粗放,却在辽朝初年得益于统治者对农业的重视而发展到“农谷充羡”;[101]在金朝建国大典上,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由重臣“以农具九为献”,将农业作为立国的国策。[102]辽朝侨置州郡,大规模“移民实内”,开发东北地区的农业,将西辽河流域长期游牧的草场开发为良田。辽代出现“城郭相望,田野益”的景象[103]。金王朝统治者创建兵农合一的猛安谋克制度,对猛安谋克的女直户征收“牛头税”,经济奖励和发展农业生产。金熙宗时还全面推行汉官制度,出现四个农垦区,村屯鸡犬相闻,铁制农具和犁耕普遍推广,推动东北地区农业经济取得前所未有的进展。

辽金时期,东北游牧民族与渔猎民族相继兴起,农耕文化的内容因而具有鲜明的东北民族特色。二者相比较,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差异。相似之处主要在于契丹民族与女真民族均非农耕民族,他们各自的民族文化对农耕文化的影响较大。契丹属于东胡族系,长期过着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善于射猎;女真民族属于肃慎族系,长期从事渔猎,善于养马、饲猪。原始农业在契丹的游牧经济与女真的渔猎经济中所占比重较小,农业生产多具有粗放的特点,农业生产工具相对简单。随着与中原先进农业民族交往的密切,统治者对农业文明的认识不断加深。尤其是为了军事战备需要,统治者不再满足于掠夺获取财富,而是开始关注本民族的农业经济,从而推行扩充农业人口的举措与开垦东北土地的政令。尽管如此,由于民族兴起的路径并不相同,契丹与女真的农耕文化在内容上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契丹在开发东北农业经济的同时,将渤海遗民南迁、内迁,在很长时间内造成了东北北部地区由渤海人长期经营的农垦地带重新荒置,而在西辽河流域插花式的屯垦与东北其他地区的屯垦仍然受到地域条件的限制,农业开发的整体水平远未达到渤海国时期的程度。而女真民族对其龙兴之地的农业开发程度应该说达到了新的高度,不仅农业人口分布向北有所拓展,而且牛录制的推行反映出民族文化与农耕制度之间的相互促进。同样,辽代的“瑟瑟仪”与金代的“祈禜”同为祈雨礼仪,但是在形式和内容上却截然不同。史书记载:“瑟瑟仪:若旱,择吉日行瑟瑟仪以祈雨。前期,置百柱天棚。及期,皇帝致奠于先帝御容,乃射柳。皇帝再射,亲王、宰执以次各一射。中柳者质志柳者冠服,不中者以冠服质之。不胜者进饮于胜者,然后各归其冠服。又翼日,植柳天棚之东南,巫以酒醴、黍稗荐植柳,祝之。皇帝、皇后祭东方毕,子弟射柳。皇族、国舅、群臣与礼者,赐物有差。既三日雨,则赐敌烈麻都马四疋,衣四袭,否则以水沃之。”[104]又道宗清宁元年(1055),“皇帝射柳讫,诣风师坛,再拜”。[105]《金史·礼志八》记载“祈禜”礼仪:“大定四年五月,不雨。命礼部尚书王兢祈雨北岳,以定州长贰官充亚、终献。又卜日于都门北郊,望祀岳镇海渎,有司行事,礼用酒脯醢。后七日不雨,祈太社、太稷。又七日祈宗庙,不雨,仍从岳镇海渎如初祈。其设神座,实樽罍,如常仪。其樽罍用瓢齐,择甘瓠扇,造土龙以祈。雨足则报祀,送龙水中。”[106]比较而言,“瑟瑟仪”是契丹民族传统礼仪,以射柳为主要礼仪活动;“祈荣”记载的是1164年遭遇大旱之际金代统治者推行的祈雨礼仪。尽管形式和内容有较大的差异,但是祈雨仪式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祈求风调雨顺、有利于农事。辽代的侨置郡县与金代的“牛录制”同样颇具民族特色。契丹与女真两个民族,由粗放农耕发展到农耕制度逐渐完备,缩小了与中原农耕文化之间的差距,同时又根据本民族的习俗文化构建出具有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农耕文化。

(五)元明清时期的农耕文化

元明清时期,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经历了一个漫长的低潮期。蒙古、女真、汉等民族在逐步开发东北农业资源的同时,也形成了别具一格的农耕文化。

从文献记载来看,元代蒙古民族在征服女真进而控制整个东北的进程中,对金代的城邑、村落进行了摧枯拉朽式的破坏。《元史·地理志二》所载东北地方行政制度的变化,尤其能说明这一问题。史书记载:辽阳行中书省下设7路、1府、12属州、10属县,“徒存其名而无城邑者,不在此数”[107]。《元史·食货志》中记载了元代东北行政区的变迁。具体而言,广宁府路曾为金代广宁府,元代广宁王统治时期“以地远,迁治临潢,立总管府”,“至元六年,以户口单寡,降为东京路总管府属郡”,“十五年,复分为路,行总管府事”[108];东宁路“领司一,余城堙废”,其中“都护府”在唐末曾“置复州县镇六十余城”,“至元六年,李延龄等以其地来归,后城治废毁,仅存其名”[109];沈阳路,“本挹娄故地,渤海大氏建定理府,都督沈、定二州,此为沈州”,“契丹为兴辽军,金为昭德军,又更显德军,后皆毁于兵火”,元朝初年高丽归附时尚有“四十余城来降”,高丽叛乱后,“洪福源引众来归,授高丽军民万户,徙降民居辽阳沈州,初创城郭,置司存,侨置辽阳故城”,高丽“举国内附”后,元贞二年(1296)合并为“沈阳等路安抚高丽军民总管府”,治所仍设在辽阳故城,“辖总管五、千户二十四、百户二十五”,注曰“至顺钱粮户数五千一百八十三”;[110]咸平府,金代“领平郭、安东、新兴、庆云、清安、归仁六县”,“兵乱皆废”;[111]东北北部地区在行政区划上隶属“合兰府水达达等路”,这里“土地旷阔,人民散居”,元初时“设军民万户府五,镇抚北边”,“居民皆水达达、女直之人,各仍旧俗,无市井城郭,逐水草为居,以射猎为业”[112]

元代行政设置的变迁,足证战事惨烈,也从一个侧面展现出人烟荒芜的景象。战争过后,可以留存下来的农耕成果非常有限,这在考古发现中得到了印证。1957年,辽宁的绥中、新民都发现金元遗址。根据发掘报告,前者出土文物290余件,后者出土文物1021件,其中出土遗物中有极少数属于汉代,辽代的也不多,绝大多数属于金元时期。[113]这几处金元遗址中,都出土了铁制农具,钱币上的年号自汉延续至元代。这些遗存多集中在辽金时期,展示了东北地区农耕文化经过辽金时期的长期发展,至元朝统治时期已经所剩无几。

图1-2 辽宁绥中县城后村金元遗址出土铁器

图片来源:王新增《辽宁绥中县城后村金元遗址》,《考古》1960年第2期,图版五。

元代统治者自世祖忽必烈以来开始调整统治策略,由发展游牧经济转向重视农业生产。《元史·食货志一·农桑》记载:“农桑,王政之本也。太祖起朔方,其俗不待蚕而衣,不待耕而食,初无所事焉。世祖即位之初,首诏天下,国以农为本,民以衣食为本,衣食以农桑为本。于是颁《农桑辑要》之书于民,俾民崇本抑末。”[114]元朝统治者在中央与地方行政机构中设置司农官吏,制定“丁税、地税”之法,“天下岁入粮数,总计一千二百十一万四千七百八石”。辽阳行省达“七万二千六十六石”。[115]其位次仅高于甘肃行省,足见农业经济仍不发达。

《元一统志》记载辽阳行省的“古迹”,有“满井”“荆岸”两处。“满井”条下记载:“在利州,南十三里凤翼庄。其水清冷,冬温夏凉,昼夜外涌。至中夏正午,澄澈见底,虽毫发之微,历历可数。居民引以灌溉。用之酿酒,其味尤佳。”“荆岸”条下记载:“以建州东有荆水,昔人决岸溉田,故名。”[116]这些小规模的水利工程,可以灌溉农田,对于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都颇有益处。《元一统志》是统一的中央王朝编著的地理志书,书中记载大宁路的特产种类丰富[117],除了谷、麦、黍、稷、麻等农作物,还有芝麻以及西瓜、梨、桃、杏、樱桃、枣、栗、杏仁、郁李仁等可供开发的资源。

忽必烈统治时期,为了发展农业经济,不仅编制《农桑辑要》,还设置司农官吏、推行税收法规。统治者一方面鼓励东北渔猎、游牧民族“改务农业”,内迁高丽内降民开发东北地区,另一方面在东北大规模推行屯田,将军屯和民屯有机结合,开垦辽东的农田、荒地。在开发东北地区的人口中,既有蒙古军民,也有被征服的奚人、水达达、女直等东北民族,以及被内迁的高丽人,等等。这也就意味着东北各民族共同从事农业生产,不同程度地开发当地的农业经济。其中,高丽人长期从事农业生产,耕作技术、耕作水平都相当成熟;蒙古、奚人的农业从属于游牧经济,农业生产多为广种薄收;水达达、女真等民族的农业从属于渔猎经济,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都相对落后。元朝统治者派驻东北军屯的官兵也多为蒙古人。这样看来,不论是军屯,还是民屯,东北农业人口的数量和农业技术水平都相当有限。因此,元代东北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和经济开发程度都远远低于渤海、辽金时期。尽管如此,各民族长期的生产生活,游牧民族、渔猎民族、农耕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从事农耕活动,展示了东北地域农耕文化的民族特色。

元末明初,东北地区再次经历战火的蹂躏,故元势力长期盘踞东北,明朝统一东北的战事一直持续到洪武末年才告一段落。[118]连年不休的战事过后,东北经济凋敝,人烟稀少。明朝统治者在东北推行的卫所制和屯田制以及东北民族南下从事农业生产,从不同程度上为东北农业经济的恢复注入活力、动力,衍生出农耕文化新的变化。

首先,辽东物产丰富,种植业有所发展。据《辽东志·地理志》记载,辽东地区的谷有21种,菜有34种,蓏有9种,果类有25种,还有桑、柞等树木。[119]明代辽东地区的种植业有所发展,主要体现在稻作“有所推广”,高粱成为主要作物之一,棉花的种植也得到推广,烟草也传入东北。[120]《柳边纪略》记载宁远州人所言:“明总兵李如松入朝赐宴,陪宴官某问辽东产何物,如松曰:‘产好李。’某曰:‘不知心若何?’曰:‘赤心’。”[121]辽东盛产李子,总兵李如松一语双关,将李子的红心与戍守边关的赤诚之心作比,反映了东北边将的家国胸怀。

其次,明代的东北屯田。卫所与屯田制度是明代辽东地区农耕文化的重要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点。其一,辽东地区地广人稀,元代已经出现州县“徒存其名而无城邑”[122]的现象,明初战事刚刚结束时,东北地区农耕经济的人文条件一落千丈,卫所的军事屯田为重新开发东北农业提供了新的契机。其二,辽东地区在行政上隶属于山东行省[123],进一步反映出当时辽东人口以军士及其家属为主,经济相对落后。加之辽西地区交通壅塞,在经济上多通过海上与山东联系,进而接受中央王朝的管理,这一行政管理模式不同于燕秦以来中央王朝在东北设置边郡直接进行管理的常规模式,表明东北农耕制度文明正处于相对低迷的状态。其三,辽东屯田先后出现屯军逃亡、屯地隐占、屯粮缺额严重以及民田的出现与屯田私有化等问题[124],这意味着辽东地区的国有土地所有制度逐步瓦解。尽管明朝统治者多方努力减缓其崩溃的速度,但是至明末统治者只能接受土地私有的现实,对民田征收赋税,而明王朝的统治也行将就木,最终明王朝在辽东地区的农耕成果也被明末清初的战火消耗殆尽。其四,明王朝设“兀良哈三卫”,即福余卫、泰宁卫和朵颜卫,在奴尔干都指挥使司下设置女真、吉列迷等部族卫所。“兀良哈三卫”从事蒙古传统的粗放式农业生产,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同中央王朝的联系增多,农业生产迅速发展,野人女真从事农业生产的部落数量也在增加。[125]明朝官府在东北民族地区设置的卫所,多以部族首领为长官,“因俗而治”,这就为蒙古、女真等民族延续或形成新的农耕文化传统提供了发展空间。

再次,“辽东边墙”的修筑及其对农耕文化的影响。明代为了抵御北方的蒙古、东部的女真,修筑了“辽东边墙”。这一军事防御工事,始建于明英宗正统二年(1437),在明宪宗成化三年(1467)大胜建州女真后、万历年间建州女真再度构成军事威胁后曾两度增修。[126]明朝辽东地区的防务对象主要有蒙古兀良哈、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中后期则以建州女真为主。“辽东边墙”将东北地区一分为二,边墙之内是明王朝统治者经营的农业文明,边墙之外是对农业文明极具军事威胁的游牧民族、渔猎民族。边墙既是农业文明对游牧文明、渔猎文明的主动防御工事,又是文明之间相互交往、农耕文化向外输出的标志。明末曾招垦辽东荒地,民垦区较为集中的地区有两个,“辽河东边墙附近”就是其中之一。[127]洪熙年间,蒙古兀良哈三卫南下至西拉木伦河流域,至正统年间开始从事农业生产。明末,在开原边外出现了宰塞、暖兔等蒙古部族修建的土城、楼子,在蒙语中称作“板升”的住所里,安置了被掳掠来的汉人,他们成为佃户,从事粮食生产。[128]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南下后,同样积极发展农业经济,建州女真逐步统一女真各部,“扈伦四部”的哈达部就曾在靖安堡和抚安堡等处开垦边墙之外的土地,建州女真开垦荒地也逼近了“辽东边墙”。[129]边墙内外既是军事力量角逐抗衡的战场,也是各民族农耕文化的交汇地。这里的贸易、朝贡与赏赐,也是蒙古、女真民族获得农业生产资料的重要纽带。因此,“辽东边墙”作为文明交汇、冲突的标志,也成为东北农耕文化传播、交流的纽带。

最后,女真民族的农耕文化。明朝初年,女真各部开始南下进入适合农业生产的平原,长期与汉人、朝鲜人交往的建州女真由“农幕”中的耕作转而从事定居农作,海西女真也在明朝统治者的扶持下迅速兴起,最终建州女真完成了对女真各部的统一。在努尔哈赤的统治下,建州女真创建了八旗制度,推行牛录制,积极推动农业生产。这一时期,不仅种植黍、稷、糜、粟、粱、稗、黄豆等粮食作物,而且出现旱稻的种植,烟草、蜀黍开始引种,而且在统治者的大力推动下,棉业、人参加工业成绩斐然。

此外,长期在辽东地区从事农作的还有蒙古部族、朝鲜人等。蒙古的兀良哈三卫长期从事粗放式的农作,役使汉族佃户和俘虏从事农业生产。[130]朝鲜人的来源多样,主要为向明朝投诚的官民、女真的俘虏以及逃荒的贫民等。他们具备从事农业生产的经验和技术,为辽东地区的农业开发做出一定的贡献。

清代前期,在清王朝的统治下,东北地区的农业经济发展较为缓慢。一方面因为八旗入关后带走了大量的劳动力,造成耕地荒芜;另一方面因为清王朝没有延续招垦政策,而是推行长期的封禁政策。尽管如此,这一时期受到流人文化、流民文化、满族旗人文化、蒙地文化等文化的影响,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农耕文化。

其一,流人记录下的东北农耕文化。《史记》记载,早在尧舜时,曾将“四凶”即共工、三苗、欢兜、鲧流放四野。[131]秦代有“七科谪”“罚戍”,其迁徙地点集中在边塞。《汉书·昭帝纪》中曾记载,将三辅和郡国被官府告劾而逃亡的“恶少年”迁往辽东屯戍。[132]汉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将侍中骑都尉新成侯赵钦、成阳侯赵“免为庶人,徙辽西”。[133]北魏孝文帝时,陆睿谋逆,其妻、子皆被徙往辽西。[134]辽金时期,统治者都曾大量强制将战俘和汉人迁徙东北。元代也将遣戍之地选在东北的奴儿干和肇州,明代谪戍流人、罪人充军东北。[135]清代遣戍流人渐成制度,其流放地寒冷荒凉。但是,流人却以诗人的情怀和人文关怀记述、描绘出他们所见所闻的东北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状况,留下了讲述东北农耕文化的史诗。他们在论著中,记载了宁古塔的田制,如《柳边纪略》记载:“宁古塔地,不计亩而计晌。晌者尽一日所种之谓也。纳当浙江田四亩零(《金·食货志》:量田以营造尺,五尺为步,阔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亩)。一夫种二十晌,晌收谷自一石至二石,以土之厚薄为等杀。”[136]同书还收录了当地种植的10种作物,分别是小麦、大麦、粟、秫、黍、稷、高粱、荞麦、麦(铃铛麦)、稗子,只有富贵人家才能吃上稗子。[137]书中还记载了当地的地价、农作物的单价,如地价为良田二十晌计五两,各种谷物的计价以小麦最贵,一石值五两,多数谷物为一石二两,有“粟、秫、黍、稷、高粱、荞麦”,大麦次之,一石值一两五钱,麦一石值一两三钱,稗子最末,谷一石一两。[138]文中还记载:当地民众祭祀时,祭品中有黏谷米糕,“色黄如玉,质腻,糁以豆粉,蘸以蜜”[139]。《龙沙纪略·时令》中称:“四时皆寒,五月始脱裘,六月昼热十数日,与京师略同。夜仍不能却重衾,七月则衣棉矣。”[140]流人就是在这样的冰天雪地中艰难求生,从事生产。《龙沙纪略·饮食》记载:艾浑出产粟、黍、大小麦,默尔根出产糜和燕麦,土地相对贫瘠的卜魁也出产糜;谷物保存时不脱壳,夏季食用时将未脱壳的谷物煮熟后暴晒、火炕焙干,再用磨去壳食用,冬季则将谷物用磨脱壳食用,往往不如采用夏季方法加工“香软”;燕麦“又名铃铛麦”,卜魁人“移镇之初”购买糜子不足一石也值稻米价钱的双倍,种植糜子十年,默尔根所产铃铛麦,一斗可“得粒三升”,香滑可口,“多食作气”,食之有饱腹感;稻米仍需要从沈阳购买,仅供待客和给病人食用;东北地区出产荞麦,“甘香如雪,宜糕饼”,这是“中土所未得有”的优良作物。[141]《龙沙纪略·贡赋》中记载了诸多特产,其中有“欧李子柔条丛生,高二尺许,花碎白实,如小李。味酸涩,宁古塔、艾浑皆有之”;“花水出艾浑,色赤。望之如豆,入口成液。离枝十余日,辄化为水,以蜜收为膏充贡”;“老枪菜,即俄罗斯菘也。抽薹如莴苣,高二尺余。叶出层层删之,其末层叶叶相抱如球,取次而舒。已舒之叶,老不堪食,割球烹之,略似安肃冬菘。郊圃种不满二百本,八月移盆,官弁分畜之。冬月苞纸以贡”;“菱,六棱而小,产诺尼江,去皮干之”;“荞麦面,更三四磨者,白如雪”;“艾浑麦面,甘香胜中土,所产作饼松美”。[142]再者,《龙沙纪略·物产》记载:“杜实产艾浑,小而赤,似桑葚,味酸”;“老枪谷,茎叶如鸡冠,高丈许。实如栟榈子,深赤色,取粒作粥香美”;[143]“沙鸡,鸠形,鹑毛,足高二寸许,味胜家鸡”[144]。又有《宁古塔纪略》记载:“自东而北而西,沿城俱平原旷野,榛林玫瑰,一望无际。五月间玫瑰始开,香闻数里。予家采为玫瑰糖,土人奇而珍之。有果名‘衣而哈目克’,形似小杨梅,而无核,味绝佳。草木红藤,生杂草中。又有果名‘乌绿栗’,似橄榄,绿皮小核,味甘而鲜。又有果名‘欧栗子’,似樱桃,味甘而酸。而梨子虽小,味极美。梨与葡萄做(酒),色味俱精。此二种,内地所无者也。山查大而红,亦为糕。予家常食榛子腐、松子糕,不觉其珍也”[145];“产人参,尔时多贱,竟如吾乡之桃李。草本方梗,对节生叶,叶似海棠。六、七月开小白花,八月结子,似天竹子。生于深山草丛中,较他草高尺许。土性松,掘数尺不见泥,若朽烂树叶。以八、九月间者为最佳。生者色白,蒸熟辄带红色。红而明亮者,其精神足,为第一等。今之医家俱以白色者为贵,名为京参。又谓其土不同,故有此二种,大谬。凡掘参之人,一日所得,至晚便蒸,次早晒于日中,晒干后,有大有小,有红有白,并非以地之不同,总因精神之足与不足也。故土人贵红而贱白。蒸参之水,复以参梗、叶同煎,收膏。膏味亦与参味同。人参子煎汤,难产者服之即生,但参在本地服之不能见效。予父初到宁古时,以参半斤煎服,反泻半日,不可解晓也。产黄精、桔梗、五味子及鸡腿麻菇、木耳、真经菜、蕨菜,极多而肥”[146]。流人的记述,展示了东北地区种植经济发展的历程以及丰富的土特产品,反映了东北农耕文化蕴藏的生机和特色。长期生活在东北边地的流人,文化素养较高的官吏、文人,用他们的笔触记录下流放地农业经济的状况。在他们眼中,东北虽然气候苦寒,但是物产丰富;尽管文化落后,但是人们自得其乐,收获着耕耘的喜悦和希望。

其二,流民开拓的东北农耕文化。流民虽然文化素养不高,却以农业劳动力为主,为东北输入农业劳动力的同时,也将中原的农耕文化传统植根于东北的沃土。顺治至康熙前期曾颁布招垦令,奖励内地人口出关开垦土地。这一时期招揽的出关汉人被称为“新民”,由户部负责提供生产、生活资料,授田宅。据统计,辽东地区的这批移民,壮丁有28727丁,土地新增312859亩,移民招垦的成效显著。[147]康熙七年(1668)停止招垦后,并没有真正杜绝流民进入东北,山东流民的数量尤其众多,而偷采人参的流民又以山西、山东居多,因而“流向东北的流动人口也是很多的”。[148]面对大量流民进入东北的实际情况,清王朝开始在东北设置县州进行管理,并且统计土地征收赋税。旗人也收容不少流民从事农业生产,因而清王朝从维护旗人利益出发,严格区分旗地与民地,清丈土地也成为清政府管理东北土地的必要措施。蒙地同样收容了为数不少的来自直隶、山东等地的流民,清政府屡禁不止,也对其造册统计,并且设置机构进行管理。尽管康熙、乾隆朝都曾严令封禁东北,但其实际效果仅仅是放缓了流民进入东北的步伐。清中期以来,中国人口已达3亿,加之山东、河北等相邻地区出现灾荒,流民进入东北已无可避免。清后期以来,民族危机日益严峻,清政府被迫“移民实边”,流民涌入的浪潮席卷东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东三盟的土地由此得到大规模的开发,行政建制也出现,对土地和人口的管理不断完善,东北因此成为一派生机勃勃的土地。进入东北的流民,各行各业中又以农民为主,背井离乡、拖家带口地来到东北,将荒地开垦为良田,与满族、蒙古族等民族毗邻而居,将传统的农耕技术和生产方式带到这片土地,定居繁衍,为这片土地的开发付出一代又一代人的汗水。流民的大量涌入,也带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产品加工和商贸、文教卫生、商业渐次兴起,村屯炊烟袅袅,集市熙熙攘攘,城镇渐多,从南至北、从东到西以农业开发为纽带,带动了整个地区的兴旺繁荣。

其三,满族经营的东北农耕文化。东北地区是满族的龙兴之地,也是满族的聚居地。清军入关后,仅留下少量八旗驻军留守东北。顺治帝在迁都北京后,开始修筑“盛京柳条边”,俗称“老边”。康熙九年(1670)到康熙二十年(1681)又修筑“新边”,形成“人”字形走向,以威远堡门为“交会枢纽”。[149]“柳条边”是清代封禁东北的象征,人为地分出“边外”与“边内”,将满族的发祥地与中原、蒙地进行地域分割。这种人为设置文化藩篱的政策与配套设施所构建的封禁体系,并没有从根本上封禁东北,反而在不久之后就被汉人“闯边”的浪潮冲击得形同虚设,弛禁成为历史大势所趋。就土地开发而言,清代女真入关后,先后在东北设置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宁古塔将军,留守东北的八旗驻军划分旗地界限,开垦土地。为了抗击沙俄入侵,清政府一方面内迁“黑龙江及乌苏里江流域的一批少数民族丁壮”,“编入八旗,驻扎地方”,一方面增派八旗驻防官兵,守卫疆土。[150]盛京旗地在康熙初年已配置完善,经过康熙十八年(1679)和康熙二十八年(1689)清王朝两次大规模地对旗人、民人划定开垦区域,由于招垦造成的旗、民之间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解决。但是随着由内地调入的八旗驻兵、旗地数量的大量增加,加之赫哲、锡伯、瓜尔察的迁驻,可供开垦为旗地的预留地明显减少,清王朝因而推行封禁以限制汉人开垦和利用东北的土地,同时鼓励和扶持京旗闲散人丁“移垦东北”,从而推动旗地“以空前速度发展起来”。[151]吉林、黑龙江将军的驻防八旗官兵都分配有相应的旗地。康熙二十三年(1684)出征罗刹,曾派“官兵同汉军披甲在瑷珲永戍,筑城屯田”[152];康熙二十五年(1686),为了给雅克萨前线的官兵提供给养,索伦总管率领索伦和达斡尔官兵开垦默尔根附近2000多垧官田,由盛京官兵开垦黑龙江城的1500多垧官田。[153]这几处屯垦为东北的农耕文化增添了抵御边患的色彩。为了安置京城游手好闲、生计困穷的旗人,清政府向吉林、黑龙江地区移驻京旗闲散,谋划并实施了拉林阿勒楚喀屯田、双城屯田,拓展了松花江中游农垦区,而土地上劳作的不乏民人佃户,伯都讷屯田开始之际则招募民人开垦,开发利用当地8万多垧可供开垦的荒地。[154]此外,东北地区还有皇庄、王庄、官庄,成为旗地中较为特殊的部分。[155]皇庄、王庄中主要有粮庄、瓜园、菜园、果园等,役使庄丁进行农作,户部的官庄中有产粮的粮庄和交棉的棉庄,礼部的官庄有瓜园、果园等,都是由庄头管理庄丁开垦耕种。发配东北的流人,多在官庄中从事生产生活。吉林的官庄是因水师抵御沙俄而初设并为黑龙江前线提供军粮,康熙年间在打牲乌拉设有5处官庄,雍正、乾隆年间在三姓副都统下设置15处官庄,乾隆年间在阿勒楚喀、拉林也设有6处官庄,在乌拉城设有50处官庄;黑龙江的齐齐哈尔、黑龙江城和默尔根都设有官庄和公田。[156]清王朝对旗地的开发和管理,促进了东北地区农业经济的发展。尽管耕作较为粗放,产量受到一定限制,但是开发的范围不断拓展。这一时期,玉蜀黍传入东北,盛京的粮庄中开始种植水稻,稗成为五谷之首,耐旱早熟的黍、稷、糜在黑龙江地区广泛种植[157],粮食贸易“长盛不衰”[158],出现人参栽培并形成鄂摩、索罗、珲春等栽培中心[159],烟草、棉花的种植为烟草业、棉纺织业的发展提供原料。在山东流民的推动下,柞蚕养殖在辽西得到推广[160],养猪业、家禽饲养在东北官民家庭中较为普遍[161],种植业与养殖业都取得新的进展。

其四,这一时期东北其他民族也从事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多种经济形态下衍生出不同的农耕文化。《龙沙纪略·饮食》记载:“蒙古耕种,岁易其地,待雨乃播,不雨则终不破土,故饥岁恒多。雨后,相水坎处,携妇子牛羊以往,毡庐孤立,布种辄去,不复顾。逮秋复来,草莠杂获,计一亩所得,不及民田之半。”[162]蒙古人的农业经济非常粗放,易地而耕,雨后播种,无雨则撂荒。播种后也无田间管理,收获时与野草一起收割,产量只能达到一般民地的一半。清康熙朝初年开始鼓励开垦蒙地,内地汉人多达十余万到蒙地从事粮食生产。雍正朝以来,蒙古各部向汉人“出佃土地,以收其租”,汉人因而集中进入东三盟的南部和东部,并且形成村镇,这一地区也因为“汉人入垦最早也最多”而“较早析置了州县”。[163]以郭尔罗斯的开发为例,乾隆中叶蒙古王公地就打破了“蒙古游牧处所,例不准内地民人逾界前往开垦”的束缚,私自招流民开垦,揭开了蒙地农耕开发的序幕。嘉庆四年(1799),清朝查出郭尔罗斯前旗的辅国公恭格拉布坦私招汉人垦地265648亩,民人2330户。[164]嘉庆五年(1800),流民开发蒙地已势不可逆,于是清廷设置长春厅,负责管理流民、土地以及办理郭尔罗斯前旗民务事宜。这一时期,蒙古王公向佃户“丈放土地”,征纳租粮,发放“蒙照”,明确蒙古王公与佃户双方的关系。此外,清代黑龙江地区生活的少数民族中,也有一些从事粗放型的农业生产。主要有:鄂温克人有以农业为主兼营畜牧、渔猎的,他们“以粮食为主食,辅以畜肉、兽肉、奶制品和蔬菜,居室以马架子和草正房为主”[165];达斡尔族“定居于村屯之中,进行综合性经营”,以“远耕近牧”为生产经营特点,他们的耕地远离村屯,“耕作粗放”,播种方式采用“漫撒子”,“产量较低,基本上能满足自身需求”,农作物以早熟的燕麦、荞麦、大麦、稷子为主,“除耕种大田外,还经营园田,种植蔬菜、烟草等”,“牲畜以马、牛为主”,“一副犁耕地需用四头牛”,“还兼营渔猎”[166];锡伯族经营“综合型经济”,“以务农为主,兼事畜牧和渔猎”,其“农耕比较粗放,不施肥,‘漫撒子’,广种薄收”,单产量较低,却“自给有余”,畜牧以“马、牛、猪为主”,在清代还承担“鳇鱼差”,主食“以小米为主”,喜食猪肉而不食狗肉,清明节以瓜果为祭品,又称“瓜清明”,为求小麦“免生黑穗病”而在正月十六“用锅底灰在别人的脸上抹一抹,以求吉祥”,是谓“抹黑节”[167]

元明清时期,农业经济在低迷中不断向前推进,蒙古族、汉族、满族先后成为东北地区的主人,不仅不同程度地开发东北的农业,而且元代的屯田、明代的卫所、清代的八旗制度都印刻下东北蒙古族、汉族、满族对农耕制度文化的创造,烟草、玉米、水稻、人参等粮食、经济作物的种植都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东北地区的汉人、朝鲜人带来的先进农耕技术与满族、蒙古族等东北少数民族的积极参与,也在不同程度上为东北的农耕文化增添新的内容,充实了农耕文化的内涵。

东北古代农耕文化尽管内涵丰富,但是制约因素也相当明显。其一,环境因素。西辽河流域曾经孕育了以红山文化、夏家店下层文化等为代表的原始农耕文化,但是随着气候环境持续干旱,原始农耕文化最终被“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文化所取代,广种薄收的农耕传统被保留下来并且长期延续,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而在经济文化因素中退居次要地位。明代女真部族纷纷南下到适宜农耕的沃土,生产生活环境的变化对于部族由渔猎经济转向农耕经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其二,人口因素。人口因素既包括数量因素,也包括技能因素。从人口数量上看,东北地区长期地广人稀,农业的繁荣和衰落往往同人口的大量迁入和迁出关系密切。比如辽金时期内迁大量汉人,促进了农业经济兴起,而元明清初年人口凋敝,农业经济发展缓慢。从人口农业技能上看,箕子朝鲜将殷商文化带到东北,促进了濊人农桑的发展,相反东北偏远地区的民族与中原接触较晚,农业经济相对落后;此外,游牧民族、渔猎民族从事粗放式的农业生产,因其习惯使然,农业经济文化的发展较为迟缓。其三,稳定因素。汉代的东北边郡、夫余国、渤海国时期的东北地区、辽金时期的东北地区都保持了相当长时期的社会稳定,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推动区域农耕文化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其四,决策因素。渤海、辽、金的统治者都积极学习汉人文化,鼓励农耕,发布政令促进农业生产;相反,元初统治者曾以牧场取代农田,清朝的封禁政策也延缓了东北土地开发的进程。这样看来,东北农耕文化的形成与发展充满机遇和挑战,不同民族共同耕耘在这片沃土之上,有农耕与游牧、渔猎之间的冲突和碰撞,也有三种经济形态之间的促进和制约,还有民族间社会变革与习俗传承之间的对抗和妥协,总是充满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