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书五经经典故事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儒家学说中的一个重要命题,也是《大学》中关于思想修养的一个关键环节,如果换成现代的哲学语言,就是说我们对任何一种思想的研究都应当有一种穷究事物原理的精神,从而达到对社会伦理道德的深切认识。

在这一方面,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格物而穷理的途径有三条。一是通过读圣贤书而探究天理所在;二是以古之先贤的道德行为做范例,从而分辨是非,明白事理;三是通过对古今之人行事处世的直观比较,进而寻求合理的行为规范。而明代大儒王守仁则认为,天理就是存在于世人心中的“良知”,因此,“格物”的根本也就在于为善去恶,这样就一定可以使自己的行为道德符合“天理”。

应当说,朱熹和王守仁的这些认识都带有浓厚的唯心主义色彩,因为他们所寻求的并非事物固有的客观规律,而仅仅强调了所谓的自我修养。

与他们相比较,清代思想家王夫之的认识就要进步得多,也更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色彩。王夫之认为:格物应当以考察外在事物为主,探求事物本来存在的特征和发展变化的规律;而致知应当在深厚的理论基础之上进行理性的思辨,以寻求具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的“天理”。王夫之的认识似乎足以说明在对“格物致知”这一命题的研究本身上,同样也存在着理性与实践的思辨过程,而人们对真理的研究与探求越是近于辩证唯物主义,也就越接近“格物”与“致知”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