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提供劳务业务以外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企业应将其他应收款与应收账款业务分开处理。
1.10.1 核算内容
“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具体而言,“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主要内容如下。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应收的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备用金,如向企业各职能部门、车间拨付的备用金。
1.10.2 明细科目设置
“其他应收款”科目通常应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其明细科目设置如表1-14所示。
表1-14 “其他应收款”明细科目设置
提示
若企业其他应收款业务较少,可以只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即直接在二级科目设置相关的责任人名称。
1.10.3 主要业务处理
虽然“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的内容多且杂,但其账务处理相对比较简单,主要分为两类,即确认其他应收款业务与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业务。
1. 确认其他应收款
由于相关情况出现,需要确认其他应收款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实际应确认的金额)
贷:银行存款(使用银行存款代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水电费、房租费等)
库存现金(使用现金支付各职能部门或车间的备用金)
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应收取的相关责任人赔款或保险公司赔款)
营业外收入(对方单位违约应收取的违约金)
其他业务收入(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2. 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
收回或转销其他应收款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款项)
贷:其他应收款
1.10.4 专业素养
其他应收款的相关业务中,比较容易混淆的就是“三金”的核算,“三金”即备用金、押金与定金。
1. 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预付给职工和企业内部有关单位作差旅费、零星采购、零星开支等用途的款项。在实务中,对备用金的管理通常采用的是定额预付制,即财务部门会根据公司管理制度预先支付定额的备用金给各职能部门,各部门发生支出时,应将相关凭证交予财务部门审核,然后财务部门根据核定的报销数付给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这种制度下,除收回备用金或备用金定额变动外,账面上的备用金将经常保持核定的备用金定额。
2. 押金与定金的会计处理区别
押金与定金都具有担保的作用,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就支付方而言,押金一般会在业务或事项完成时收回,因此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而定金通常会抵付部分账款,不需要收回,因此应在“预付账款”科目中核算。
•就收取方而言,押金一般也会在业务或事项完成后退还,因此应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核算;而定金通常也会抵减部分货款,不需要退回,因此应在“预收账款”科目中核算。
1.10.5 案例再现
【案例1-10】
汇彩公司2017年5月发生了以下业务。
(1)5月8日,向凯阳公司租入包装物一批,以银行存款支付押金5 000元。
(2)5月26日,以库存现金替职工宋明垫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水电费300元,拟从其工资中扣回。
(3)5月31日,通过网银收到凯阳公司退回的包装物押金;发放本月工资时从宋明的工资中扣取了代垫款。
要求:编制上述各项业务的会计分录。
【案例解析】
(1)支付的包装物押金,由于以后可以退回,因此应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2)代职工支付的水电费,以后会从其工资中扣除,因此应作为“其他应收款”核算,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3)收回包装物押金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从宋明工资中扣除代垫的水电费时,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